全市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以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创建工作的指示要求与我局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重视和加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把这一活动作为推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服务和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工作,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我们具体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领导班子,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
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是全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下设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制定下发了《市民宗局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民族宗教行政效能和机关作风建设意见》。明确了具体推进措施、时序进度安排,并将任务分解到人,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各司其职,全面落实。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民族宗教工作业务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评。确保人员思想认识到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到位、检查考评到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由于党组重视,领导率先垂范,局创建办认真负责,各项制度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已形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全局上下人人都是参与者,个个都是先行者。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机关形象明显提升,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强化责任意识,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按照“社区内无擅自乱建宗教设施,无私设聚会点等非正常宗教活动”创建工作目标。一是下发通知要求市各宗教团体认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文明言行和礼仪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四做三管好”活动,普遍提高民族宗教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狠抓《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两年来,全市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00多期,受训教职人员、信教群众16000人。三是充分发挥县(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作用,会同公安、安全部门联手开展打邪制非,取缔和处理了各种和非法宗教聚会点300余处,妥善处置了30多起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四是深入开展模范宗教场所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以模范宗教场所创建活动为载体,把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纳入到模范宗教场所创建工作中,有效地推进宗教场的文明建设。市区现有信教群众10余万人,宗教活动场所46处,宗教场所管理规范,宗教活动正常,秩序井然。社区内无擅自乱建宗教设施,无私设聚会点等非正常宗教活动。五是注重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投身文明城市创建工作。“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市信教群众心系灾区踊跃献爱心,共向灾区人民捐款150余万元。六是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为坚决打赢创建文明城市攻坚战,顺利通过考核验收。我局按照《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城市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市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下达的目标任务,采取多种形式,逐条逐项抓好创建工作落实,逐项准备相关资料文件40余份,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切实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软件不丢分,硬件得高分,管理得满分。
三、积极采取措施,狠抓重要路段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认真分析创建工作形势,制定切实措施。自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局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创建形势。二是局领导数十次深入责任路段实地检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局领导带头坚持利用周末休息时间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义务劳动,走访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三是是实行门前“四包”,认真落实重要路段责任制。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多次走访沿街单位、店主、农户,认真落实门前“四包”。四是明确专人负责,抽调四位机关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巡视员,组织协调、督促检要责任路段创建工作,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通过努力工作,我局承担的海宁大道的新孔路至振海路段基本做到了“三清理、三干净”:清理道路沿线绿化带5000余平方米,捡拾垃圾20余吨,确保沿路环境干净;清理粉刷小广告150余处,确保沿线墙面干净;清理占道经营3家,确保沿街门前干净。截止目前投入资金1500余元,动员人力180与人次,出动车辆8台次。责任路段现已转入长效管理,局巡视员与环卫人员每天坚持维护和管理,始终保持路段环境优美文明有序。
四、建立长效机制,把文明城市创
建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
回顾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局党组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重道远,要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就必须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入手纳入制度化管理,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一是明确任务,统一思想。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创建工作始终,用上级的指示要求、任务目标,统一思想,突出抓好文明礼仪教育,重点提高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文明素质,把上级的要求变成人们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自觉行动。二是攻坚克难,巩固成果。对照创建工作目标和前期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攻坚克难。重点推进“三乱”小广告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巩固重点路段整治阶段性成果,切实保证责任路段环境优美文明有序。三是立足长效,加强管理。认真抓好“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耐心细致做好重点责任路段沿街群众和相关单位的工作,发动群众凝聚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发挥文明城市创建联络员、巡视员与环卫人员的作用,坚持每天巡查及时清扫;落实联动共创长效机制,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四是严格标准,完成任务。开展模范宗教场所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激发民族宗教界人士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对照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逐项抓好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创建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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