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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的税务计划运用用

企业财务管理的税务计划运用用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已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通过税务筹划以尽可能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获得正当的税收利益。企业税务筹划既是一种节税行为,同时也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筹划达到合法节约税款支出,使企业获得财务收益,对企业实现全面财务管理目标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企业应当从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和经营活动等方面进行税务筹划,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竞争力。

1筹资决策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对外筹资一般有两种方式,即股本筹资和负债筹资。两种筹资方式税收处理不同,会形成不同的资金成本。对负债筹资来讲,资金成本为利息,税法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股本筹资资金成本是支付的股息,而股息税法规定在税后支付。因此通常股本筹资资金成本高于负债筹资。对于企业来讲,通过负债筹资抵税作用明显,但负债比例并非越高越好,负债比率过高,企业财务风险会增加。企业应通过计算息税前投资收益率决定负债筹资比例,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获得税收利益,从而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低于负债利息率时,发生丧失偿债能力的概率也会增加,从而导致财务风险增加。

2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税法对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的投资行业、不同的投资方式的规定存在差异,企业在投资决策中必须考虑税收对投资的影响,进行税收筹划。

2.1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应视经营情况选择设立分公司或是子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纳税,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同一法律实体,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并入总公司;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同一法律实体,其在经营中发生的亏损可以和总公司相抵。因此,当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如果经考察预测分支机构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可以设立分公司,将分公司亏损并入总公司,以减轻总公司的负担。投资者在设立企业时,应结合税法规定决策设立公司企业还是合伙企业。国家对公司企业营业利润征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时征个人所得税。而自然人合伙企业营业利润不交企业所得税,只征收合伙人分得收益环节的个人所得税。如设立企业预计年盈利100万元,采用公司制企业,适用25%的税率,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如果企业将税收利润全部分配给投资者,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5万元。采用合伙企业形式,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34.325万元。显然合伙制企业整体税负更低。

2.2投资行业的选择

国家往往通过税收政策影响企业投资行业的选择,以支持国家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目的的产业,会提供较低税负水平的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等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采用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创投、软件生产、集成电路生产等企业经营所得有一定税收优惠。

2.3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20%的优惠税率。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为: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如果规模较小,可以适当控制员工人数和资产规模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3生产经营决策中的税务筹划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存货核算方式、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用、成本费用管理都与税收密不可分。

3.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不同存货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发出存货成本,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存货计价方法可以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中选一种。一般来说,对于盈利企业来说应选择使本期成本最大化的计价方法,比如在物价下降时期,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采用该计价方法,计入当期销售成本较高,可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对于亏损选择计价方法应与亏损弥补情况相结合,使存货成本费用在有效补亏期限内最小化。对于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应选择减免税优惠期内存货成本最小化的计价方法。

3.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税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应采取直线法,但对于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盈利状况加以选择。对于盈利企业应尽可能创造条件达到符合实行加速折旧方法的要求,以便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折旧方法,达到递延纳税的目标。

3.3费用列支角度的税务筹划

企业无形资产、待摊费用等的摊销期,就结合企业盈利状况进行选择,适当调节利润。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及公益性捐赠等,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对于加计扣除的项目应尽可能创造条件以符合税法规定。

4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的股利发放方式应综合企业资金需求和股东意见,选择现金或是股票方式。税务筹划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全过程,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税后利润,推进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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