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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监管文化市场论文

农村监管文化市场论文

​玉溪地处滇中地区,经济文化相对发达,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的开展,玉溪农村经济也得到不断发展,农村向城镇化发展的步伐正在加快,同时农村的文化市场也在蓬勃发展,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业实体,使农村文化市场得到了不断繁荣发展和规范。

然而,尽管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对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文化市场监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复杂性,难免还存在着一些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全市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不够平衡。经济相对发达的中心集镇文化市场比较繁荣(如华宁的盘溪、新平的嘎洒等),文化经营门类比较齐全。而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如新平的老厂、元江的咪哩、易门的小街等),尽管乡镇农村人口近万人,但文化市场发展迟缓,有的至今没有一家经批准设立的文化经营场所,文化市场处于空白状态,难以满足群众的文俗肖费需求。

(二)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农村文化经营单位普遍存在规模小、分布散,以个体和个人独资经营为主。如盘溪的九家网吧每家就是20几台电脑,且档次低、环境差,经营者素质也参差不齐,一些经营者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有的甚至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三)无照经营状况较为突出。在县(区)中心城区由于对文化市场执法力度的增强,一些无证照文化经营场所悄悄地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以逃避监管,继续从事非法文化经营活动(如:黑网吧、地下游戏室和台球),禁之不绝。无证照非法经营活动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甚至引发治安问题,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相对薄弱。各县(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机构不全,人员编制少,全市只有专职的执法人员13名,要对全市3284家文化经营场所进行有效监管,显然是不够的。农村乡镇文化站又处于管理有责、执法无权的境地,管理较为苍白无力。

(五)执法环境有待改善。调查表明,从事农村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大多数是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以及残疾人员、外地流动人口,他们中不少经营者法制意识薄弱,素质较低。在执法过程中容易产生对抗情绪,对抗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

一、玉溪市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玉溪市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全市建立、健全了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市、县、区主管领导担任负责人,统筹协调农村文化市场各项工作。二是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各县区文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网络文化市场接纳未成年人、音像市场经营盗版音像制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把农村演出团体的进人关,对演出团体进行严格的审核。三是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农村开办健康文化事。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方面。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在个别地方和部分领导的心目中没有适当的位置,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认识模糊。认为抓经济才是“硬的”,抓文化是“软的”;在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农村,农民的生活虽然有了改善,但还相对落后,他们看重的是家庭的经济收人,同样认为农村文化可有可无。

(二)组织机制不全,乡镇文化站没有处罚权。近年来各县区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不断强化乡镇文化站的文化市场管理职责,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虽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如新平县对乡镇文化站的要求是要配备专职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在文化经营项目密集的嘎洒、漠沙等乡镇要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查扣制度、统计及举报制度,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华宁县对文化站的要求是,对涉及到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应迅速上报县文化局稽查队依法处理,对无证的文化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必须劝阻其非法经营活动,并立即报县文化局稽查队处理。但由于全市的镇乡文化站无权对违法违规经营者进行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在日常工作中违法经营户不听劝阻是没有什么办法的,等你报到县文化局,证据已经被抹去。给查处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一方面全市大部分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目前是一到二人,主要的工作任务不是在搞文化市场的管理,很多乡镇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是落不到实处的,难以适应农村文化市场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管理力度不大,近些年来大部分乡镇对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往往是采取突击性措施,临时从有关部门抽出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这些临时检查人员疏于业务、政策不熟,且人员不稳定,在执法检查中产生短期行为现象。

(三)机构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监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数量少、力量薄弱。各县区虽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监督职责及行政执法职能,但管理编制人员不足,据统计,全市正式设立稽查队的有7个(含市稽查支队)定编26人,在岗在编的13人,在编不在岗的6人,在岗不在编的26人,峨山、江川、易门4个县没有执法队伍,澄江县虽然有编制有机构但是无专职执法人员,8个县还存在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不分和执法权限混淆的情况。目前乡镇一般没有专门的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县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受各种因素的制约,鞭长莫及,导致管理失控。管理人员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及科技素质偏低。乡镇文化站队伍老化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文化市场的监督与管理。随着市场管理范围的不断扩大,监督检查任务越来越繁重,管理地域面广线长,管理经费缺乏保障,管理设施设备落后等主客观原因,造成了对农村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难以“到位”或远水解不了近渴的现状。

三、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路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长远奋斗的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因此要加强宣传,使各级领导和群众都认识到,健全农村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是构建和谐农村文化,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任务。县、乡镇政府应该像抓其他工作一样抓好文化市场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二)健全乡镇文化管理机制。随着文化市场在农村的形成和发展,在乡镇应建立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由乡镇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宣传委员、政府分管的副职为副主任,文化站、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为成员单位,配备1名文化市场专职管理人员(人口密集、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多的可视情况增编,人员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具体负责日常管理项目的审批和市场监督、工作协调等事宜。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建立专兼职文化市场稽查队伍,设立文化市场稽查中队,履行农村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发挥乡镇专兼职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在巡查、取证等方面的作用,县级文化部门委托有执法权限的机构进行执法,使行政执法“手臂”向下延伸,起到“补位”作用。从而,促进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繁荣地发展,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建立农村文化市场社会监管网络体系。在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文化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当地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学校、社区、村委会的作用,聘请热心人士组成义务监督员队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文化市场社会监管网络体系。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车辆、设备保障,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建设必须加强,各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经费、车辆、设备保障。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中必须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疏堵并重,以疏为主的原则。同时要帮助扶持一些守法经营户,发挥正面作用,抑制负面影响。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主导地位,促进新农村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

总之,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村文化也将不断的繁荣和发展,在繁荣和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与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文明建设不相协调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研究并加以解决。采取切实措施杜绝不良文化对农村文化阵地的侵蚀,使农村社会文化环境不断得到净化,确保先进的文化占领农村市场,让健康的文化陶冶农村群众的情操,用有益的文化哺育他们成长。这样才能给富裕起来的农民群众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潇洒地生活,快乐地享受人生,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以健康发展。

作者:周云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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