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
推荐人:2019级金融科技实验班蒋佳辉
huozhe
推荐指数 : ★★★★★
朗读者:郭瑛鋆
大家听完这段饱含情感的朗读有没有对这本书产生了阅读的冲动呢?如果有,那就让小融读书陪大家一起探索活着的真谛吧!
★
推荐人简介
蒋佳辉
曾获19-20年度、20-21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全国大学生财经素养大赛一等奖,河北省“知链杯”金融科技应用技能竞赛一等奖,河北省第三届期货投资电子对抗大赛防守组季军,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立项并结项两项。
作者简介
Xiumi tutorial
书籍作者 :余华
1960年4月3日出生于浙江杭州,现代作家。1977年中学毕业后,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1983年开始写作,同年进入浙江省海盐县文化馆。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其作品已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荷兰文、韩文、日文等在国外出版。2005年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现就职于杭州文联。
BOOK
书籍简介
该作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书籍主要内容
INTRODUCE
主要内容
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推荐理由
《活着》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余华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这是一部年代巨著,以解放战争到包产到户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为背景。以主人翁富贵家庭成员的悲惨遭遇为主线。作者由小到大,见微知著,侧面反应出那个年代社会的动荡与不安,天灾人祸的残忍与无奈,人性的善良与美好。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是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得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余华
经典原文
老人说着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就走过来,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把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我听到老人对牛说:
“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上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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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二班 陈天然
《尼罗河上的惨案》中,年轻漂亮的林内特继承了父亲的巨额财产,这不仅让林内特的朋友杰奎琳心生嫉妒,还让杰奎琳的男友道尔抛弃了旧爱,投入了这个富婆的怀抱。婚后的林内特和西蒙决定去埃及度蜜月。大侦探波罗察觉到这趟旅程中有些蹊跷,聪明的他和雷斯上校也来到埃及,登上了那条驶往阴谋和死亡的船。航行于尼罗河上的豪华游轮里,在一件精心策划的谋杀案发生之后,接着又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死者。谋杀案都发生在一个相当封闭的空间中。看上去,游船上的每个人好像都有杀死美丽的女继承人林内特以及其他受害者的动机。尽管案件曲折离奇,但是真相且躲不过大侦探波罗的双眼。在波罗的机智的侦查和细致分析系,他终于找到了真正的杀人凶手。
波罗有4次十分缜密的推导,下面我们现在用逻辑学来分析一下波罗的推导真相的过程。
1、路易丝死后手握着钱币碎片,波罗想到可能是死者敲诈反被杀,更是对路易丝死前的口供:“假如我睡不着觉,假如我在甲板上,也许我会看见那个凶手进出我太太的客舱”,产生了怀疑。我们看一下波罗的逻辑推导过程。路易丝没必要说这样的一句话,那么她就是故意说的谎话,可知她应该是看到了凶手。但是最重要的是他为什么要这样说话呢?那么她是在暗示,暗示凶手她看到了真相,所以,那个时候凶手就在场。而当时就四个人,除了路易丝本人、波罗和黑斯廷上校,就是西蒙了。
由上面推导的过程可见,波罗的逻辑思维是非常的缜密的。但真凶是找到了,很多疑点却变得反而难以解释了。因此,波罗必须推导出西蒙的作案过程才能找到证据证明这个结论,才能解释西蒙怎么在脚中枪的情况下杀害林内特的。
2、在河底捞上来的包着枪的披肩有枪打过的孔,可知,枪确实曾用披肩包着开过。但是,林内特的头部中枪的位置附近有焦痕,证明不是被包着披肩的枪打的。而西蒙腿中枪的时候,有目击者证明杰奎琳并没有把披肩包着枪。那么,这把枪肯定还开过三次,而有一次是大家都不知道的。那一枪很有可能是凶手开的,那么凶手为什么要开一枪呢?
枪在捞起来的时候,里面就只有两个空弹壳。为什么要故意制造只开了两枪的假象呢?肯定是凶手故意的,为了掩饰开过第三枪。掩饰的目的肯定是为了不让大家可以发现自己的身份,也就是说这第三枪很有可能证明凶手的身份。
凶手把林内特杀了,可以直接把枪留下在林内特的房间,但是凶手并没有这么做,而是拿披肩包着枪又开了未知原因的一枪,最后才把枪扔进河里。如果凶手是在打死林内特之前开了一枪,那么也没必要打死林内特之后还要把枪带走。说明第三枪是在打死林内特之后开的,重要的是开完第三枪之后,必须要把枪给扔掉,否则会暴露身份。
这些都是波罗一步一步推理的得出的结论,这些结论看上去并没有对凶杀案件没有什么帮助,因为一开始对凶手还是没有头绪的,但是结合前面的推导结论----凶手是西蒙,那么整个案件好像一下子就明朗了很多。但还是需要解释西蒙为什么在可以中枪之后可以去杀人。
3、波罗在林内特的房间里找到了一个空的指甲油的瓶子,重点是他闻到空瓶子有一股墨水的味道,还从空瓶子附着残留的墨水看出这是红墨水。波罗把这与凶手丢弃的枪一起发现的、带有红色墨迹的手帕联系起来,发现了这可以是凶手瞒天过海的障眼法。
在第一条的推导结论是正确的情况下,那么林内特被杀的案件就可以清晰还原了。西蒙一开始根本没有受伤,而是假装腿受伤了,目击者看到的血是红墨水。西蒙没有中枪,那么一切都顺理成章了。西蒙中枪的时候叫两个目击者同时去照顾情绪激动的杰奎琳,目的原来就是为了创造犯案机会。
这时候波罗反过来推导,也能解决得出第二条推导结论时产生的疑惑了。西蒙开的第三枪是开抢把自己的腿给打伤,他不能在杀死林内特后直接把枪留下是因为还要用枪,而用完枪之后,他已经不能移动了,只能把枪扔进河里以掩人耳目。
4、前面三个推导很完美的解释了西蒙是如何杀害林内特的,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西蒙后来是真的受伤了,那么第二个死的路易丝和第三个死的奥特勃恩又是谁杀害的呢,特别是奥特勃恩死在波罗面前,肯定不是西蒙所杀的?有两个人不是西蒙所杀,那么西蒙有帮凶。
帮凶最有可能的就是杰奎琳,这时波罗假设杰奎琳是帮凶,那么就可以把剩下两个人的死亡给解释了。西蒙知道路易丝看到了自己杀害林内特,路易丝是在杰奎琳见过西蒙之后就被杀了,而杰奎琳在西蒙房间旁边,她能在杀死奥特勃恩迅速逃回自己的房间。
如果杰奎琳是帮凶,那么西蒙开始没有中枪也是杰奎琳故意的,而杀害林内特也是有预谋的犯案。这也解释了波罗在凶案发生的那天夜里毫无知觉的原因是,他的酒被下了迷药。奥特勃恩说看到了杀害路易丝的凶手时,西蒙一直不肯听医生的吩咐,要大声喧哗,为的是让旁边的房间的杰奎琳知道。之后西蒙又让奥特勃恩从头说起,是为了给杰奎琳争取杀害奥特勃恩的时间。
金融二班 迟建宇
读完《尼罗河上的惨案》,我凝视着封面上穿着香槟金色长裙,出神地眺望着一片祥和尼罗河的琳内特,不知是在为谁惋惜。
故事的开始是不到二十岁的琳内特在人声鼎沸下走进餐厅。她拥有财富和美貌,也拥有友谊和爱情。那天她还笑着告诉朋友:“在这个世界上,我一个敌人也没有”,可这样的美好就如彩色肥皂泡沫一般,在老朋友杰奎琳带着她已经订婚的男友回来后幻灭了。原本琳内特应该过着她众星捧朋的日子,老朋友杰奎琳也会过着充实幸福的日子。可当老朋友杰奎琳带着自己 的男友西蒙前来时。琳内特却沉醉于西蒙深蓝色的眼睛、卷曲的棕色头发、方下巴以及单纯而孩子气的微笑。一种温暖甜蜜、令人陶醉的感觉流遍她全身。很快,琳内特便与自己老朋友杰奎琳的男友结婚了。
婚后看似幸福的二人决定去埃及度蜜月。决意复仇的杰奎琳偷偷在琳内特财物上做了手脚,并也悄悄地上了去埃及的船,同船的还有律师、以及一位侦探波洛和其他许多似乎是故事之外的游客。
在波光鳞鳞的尼罗河上,一颗子弹贯穿了熟睡中的琳内特的头颅案件发生后侦探波洛马上开始了调查,他的耳边回响着早先一位旅伴的话语:“我真想用我那把亲爱的小手枪顶着她的头,扣动扳机”。波洛经过调查、询问、找个别嫌疑人谈话等方法,了解杀人凶手,这时船上竟然又死了两个人。面对疑点重重的案件波洛终于找到了一个突破口,把案件调查得水落石出,最终抓住了两个凶手---琳内特的丈夫西蒙和琳内特最要好的朋友杰奎琳。
书里侦探波洛的冷静和细致令人佩服。通过对每一条细节缜密的分析,缺一不可判断。他听到微弱的东西落水的声音,注意到少了一条手帕,通过发现红墨水的异常,最终锁定了凶手。
或许有的时候,爱这个东西可以毁了人的一生,也可以使一个人脱胎换骨。爱是有限度的,如果对一个人爱得太痴迷,而令他厌烦甚至害怕,也许他会进行报复。就像书中的琳内特和西蒙一样。西蒙并不喜欢琳内特,觉得她孤芳自赏,而琳内特却非常的爱西蒙,爱恨之下,惨剧发生了。令人伤感的还有琳内特遇害后人们的反应---冷漠、甚至刻薄。曾经他们对琳内特是众星捧月一样、一呼百应。可她死后,却只是简单议论后便将话题转向了赛马比赛;甚至有人说“看来她没有捞到好处”。哎,可怜的琳内特。
作者阿加莎在书中也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当时英格兰的美丽画卷。特别是那个年代的英国乡村,有“巨大的岩石从岸边隐没进水中”的荒凉;也有“无可比拟的古典美女、更为壮丽的伊丽莎白式建筑”的繁华;更有乡间花花草草的点缀,一切都那么美好而宁静。
我对《尼罗河上的惨案》的看法就到这里。最后,希望未来可以欣赏到更多好作品。就像弗格森先生说的那样“重要的不是过去,而是未来”。
文字/排版:王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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