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利用产业组织理论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即SCP分析框架,对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进行了初步分析,并在此分析之上得出一些基本结论,找到我国银行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银行业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
1银行业的市场结构
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而不断变化。1979年以前的银行业市场结构是典型的完全垄断市场:从1979~1984年,中、农、工、建四家专业银行打破了中国人民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但由于当时四家银行存在较为严格的专业分工,每家银行都对自身业务范围拥有绝对的垄断地位,因此,这一阶段的银行业市场结构仍旧是高度垄断的;从1986年到现在,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地位的确立,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以及众多商业银行的成立,加上外资银行的大量进入,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市场组织体系形成。下面我们将具体分析市场结构的各项影响因素。
1.1市场集中度
市场集中度是指某一特定市场中少数几家最大企业所占的销售份额,它综合反映了企业数目和规模分布这两个决定市场结构的重要方面。一般而言,集中度越高,竞争程度越低。在这里我们用CR4=∑Xj/∑Xi,(∑Xj代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有关数值之和,∑Xi则代表全行业有关数值之和)表示市场集中度。
由表1中的数据表明,一方面无论是资产额还是存、贷款额方面的CR4数值,都表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居于高度垄断地位,寡头垄断的特征很明显。另一方面,资产额及存、贷款额方面的CR4数值都呈逐年微降态势,说明其他商业银行都处于成长期,正在不断拓宽生存空间。市场结构正在向着垄断竞争市场结构发展。
1.2进入、退出壁垒
在我国,为了维护国有银行的安全运营,中国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受到了严格的行政性审批的限制,与透明性审批制度相差甚远。在对新业务品种的开办审批上以及一些行政规定对非国有银行在市场参与权、参与地域范围、参与程度等方面施予的政策壁垒,也显然维系了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同时,国家对银行关闭采取了过于谨慎的态度,严格控制,不能够建立正常的市场淘汰机制。
随着改革的发展,这些严格的管制制度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中国银行业市场的进入、退出机制也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银行业从业家数不断增加,不同规模、不同产权性质的银行大量出现。目前,中国现有4个国有银行、3个政策性银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10家城市商业银行、449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35500家农村信用合作社等。从市场进入和退出壁垒的角度讲,银行业已初步形成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见,我国的银行业虽然保持着较高的垄断程度,但是也已经呈现出了垄断竞争的发展态势。
2银行业的市场行为
2.1四大国有银行的市场行为
虽然国有独资银行随着内部经营的商业化改革,其市场行为向市场化方向转移,但作为行业的垄断者,国有四大银行大多通过数量扩张方式参与竞争。1984~1995年,四大专业银行机构数由53898个增加到160000个,增长了1.97倍,人员由84.7万人增加到192.3万人,增长了1.27倍。在大量网点的支持下,资产规模迅速膨胀。1985~1997年,资产增长11倍,其中贷款增长11倍,存款增长16.3倍。但这种竞争依据的是机构网络方面的实力,而非资金运作效率和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内控制度方面的固有缺陷,这种增长实际上是一种不计风险的粗放式增长。从1989~1998年,信贷资产增长了11倍,但利润仅增长26%,管理费用增长了8.9倍。
2.2新兴银行的市场行为
由于四大国有银行垄断地位存在,使得新兴银行从一开始就注重按照标准的现代商业银行管理运营模式确立内部管理机制,规范企业行为,基本上都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在企业利润最大化和生存发展的行为目标指引下,利用竞争手段开拓市场,其行为特征的市场化和竞争性远较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甚。
为了实现规模经济,中国银行业的并购重组行为首先出现在新兴银行间,1999年3月中国光大银行整体收购原中国投资银行29个分支行的137家同城营业网点。这是中国银行业首例两家银行机构真正按照商业原则进行转让、重组的并购行为。这些都表明新兴银行已开始考虑运用并购扩大规模、降低成本、拓展业务空间,增强自身竞争实力。正是由于具备这些优势,新兴银行克服自身所处的不利环境,初步打破了中国银行业国有独资银行高度垄断的状态,并以优于国有独资银行的经营业绩确立了竞争优势。另外,地方性商业银行由于在掌握本地信息方面更具有优势,经营也较为灵活,适合对地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因而已成为地区性银行竞争的一支重要力量。
作为垄断者的国有独资银行和加入者的新兴银行都根据自身的特点,积极的参与竞争,随着新兴银行的壮大,竞争的程度也在扩大。因此,我国银行业的高集中度并没有抑制市场的竞争行为。
3银行业的市场绩效
垄断的形成一般都伴随着垄断利润的获得。但是四大国有银行虽然维系了资产规模的垄断结构,却没能取得维系垄断结构所应获取的垄断优势效应,具体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利润率的平均值低于新兴商业银行;收入利润率是净收入与营业总收入之比,它是衡量银行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四大国有银行的收入利润率也仅是新兴银行的1/3。
由此,从资产利润率和收入利润率两个指标看,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尽管在国内银行业居于垄断地位,但其获利能力和经营绩效则明显低于新兴商业银行;这些新兴商业银行虽然成立较晚、规模较小,但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经营效率远高于四大国有银行。由于较大规模的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低效率,使得我国的整个银行业效率不高。
4基本结论
通过以上对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分析,我们发现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正在由高度的垄断向垄断竞争发展,相应的其市场的竞争程度也有所增加,竞争方式也不单是数量上的、粗放的,而是向市场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在市场绩效方面却出现了一些市场结构不相符合的特征,银行业的垄断结构并没有带来垄断利润,整体效率不高,处于垄断的四大国有银行的效率更低于新兴银行。
集中的中国银行业,并没有削弱银行之间的竞争。虽然国有银行还需根本性地转换经营机制,但国有银行之间、国有银行与其他非国有银行之间竞争程度正在不断加强。问题的关键在于国有银行运行效率低。
这种低效的根源在于四大国有银行的垄断格局并非是在市场竞争的作用下形成的,而主要是由历史因素、行政手段所导致。这样形成的国有商业银行,其人员、组织结构都是旧制度下的,而且其国有性质决定它们可以在国家信用的担保下追求存、贷款规模的扩大。由于国有银行的预算软约束,国有银行对资金的占用首先并不意味着支出成本费用,而是其获取收入的源泉。使其偏离了市场化竞争的方向。另外,由于国家资本在经济生活中双重职能的存在,国有银行作为政府的金融工具,承担了太多的非商业性职能,从而造成了银行体系集中了国家信用风险、财政风险、企业风险和居民风险,使国有银行在高度垄断金融资源的同时也垄断了金融风险,这些非商业性职能给国有商行带来了大量的不良资产。
通过分析,我国银行业的症结并不全在内部管理低效、竞争不足等。因而这种低效并不能单靠管理上的改变,扩大竞争或是在宏观上的结构调整来解决。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低效就必须使银行治理的核心问题转向到如何确保投资者和存款人的资金安全、如何保障投资者和存款人的收益,做到真正的商业化,而非其他非商业目的,或因为国家信用而忽略投资者安全。因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该组建一个董事会,由政府派出的代表政府的董事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联合组成。组建董事会以后,银行经理由银行董事会按照市场规则聘任以增加存、贷款者的利益地位,在更深的层次上做到商业化。与此同时,我国的商行改革还应当加强信息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强化对银行经理的制约机制,加大惩罚力度,提高道德风险成本;在区域上调整银行的分布,实现规模上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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