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件技术含量比较高、专业性强、查处取证难度非常大。特别是一部分假冒产品与真产品高度接近,在查处认定、鉴定方面难度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查处。因此,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化办理机制对打击犯罪来说十分重要
3月24日,《方圆》记者来到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开发区的无锡软件园。这里云集了来自世界各地1000多家高科技企业、累计申请专利突破3.86万件,既是江苏省最重要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高地,也是被誉为“东方硅谷”的开发区核心地域。
在软件园入口处,可以看到“无锡市开发区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中心暨人才创新创业检察法律服务中心”的牌子。该中心于2013年4月正式挂牌运行,由开发区检察院派出3名干警到该中心开展工作,统一接待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诉求。
尽管让检察法律服务中心进驻企业在人们眼里尚属新鲜事,但这种做法在无锡市检察机关早已不是个例。为了更好地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当地检察机关采取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多方合力的模式探索打造出知识产权的坚实“防火墙”。
“无锡市检察机关2011年至今,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批准逮捕82件126人,提起公诉362件549人。作为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违法侵权行为更为复杂,造成的社会影响更为深远,对这类案件的处理难度远甚于普通刑事案件,因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既要做到打击有力,又要做到保护有效,打击和保护不可偏颇。”无锡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方圆》记者,正基于此,检察院从知识产权国家战略地位、知识产权自身特殊性、知识产权违法侵权的严重现状及司法保护的现实需要出发,努力全方面地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一体化办理机制,构建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立体格局。
侵犯商标类案件频发
今年3月,无锡市开发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嫌制造、销售假冒费列罗商标的案件。事情的开始要追溯到两年前,当时在无锡的一些小超市中出现了一批售价远低于正常价格的“费列罗”巧克力,从外包装看,与真的“费列罗”一般无二,只是在吃的时候,比正品的味道要更甜腻一些。费列罗所属的玛氏公司发现这一现象后,委托知识产权公司向警方报案。经过近半年的侦破,无锡警方于今年1月收网,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洪某等14人,并成功捣毁位于无锡、温州和芜湖的三处售假窝点,查获假冒德芙、费列罗巧克力30余万粒,涉案价值上千万元。
“以往知识产权类案件多与盗版光碟、科技产品联系在一起,但现在来看,侵犯商标、知识产权的范围已经延伸到食品类,甚至涉及食品安全领域,这与老百姓关注的民生息息相关。”办理该案的无锡市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郝鹏程告诉记者,侵犯商标类案件频频发生,说明知识产权屡屡被侵犯,这无论是对企业知识产权人、创新者还是行业未来发展都是相当不利的。
据无锡市检察院调研数据显示,从2011年至今,无锡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嫌疑人63件87人,提起公诉189件344人;依法批准逮捕侵犯著作权等犯罪嫌疑人12件17人,提起公诉168件186人;依法批准逮捕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嫌疑人3件5人,提起公诉5件19人。
“从数据上可以看出,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在类型分布上不均匀,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的案件比较集中,其中侵犯商标权案件尤其突出。”无锡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王玲飞介绍。比如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销售路易斯威登假包案、假冒以色列籍公司的诺加刀具案,均为涉案金额较大、人数较多、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此外,侵犯著作权也是知识产权类案件较为常见的一种。随着互联网发展,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是一个新动向。从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侵权产品到网络版权被侵犯,侵犯行为人利用网络销售客户不能及时验货、相关部门监管难等短板,使网络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的重灾区。” 王玲飞进一步补充道。
“必须严厉打击文化作品侵权盗版行为,有效打击网络侵权和通过网络销售侵权制品的行为,才能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秩序。” 无锡市版权局版权处处长顾必成认为,只有积极投入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活动,才能加强对著作权的司法保护。
比如无锡市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邵某某侵犯著作权案,入选了江苏省2014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邵某某自2011年起,从他人处购买盗版光碟并在自己经营的礼品店内出售牟利,公安机关于2013年3月当场查获尚未出售的盗版光碟1.2万余张。后经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邵某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如果说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属于刑事案件中的疑难案件,那么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则是疑难中的疑难。”无锡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俞涛表示,与侵犯注册商标、著作权罪相比,商业秘密案件的立案率是最低的,说明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被侵犯,想走司法救济这条路,连立案都很困难,而且在极少数成功立案的案件中,公诉方获胜的比例也很低。
与其他案件相比,知识产权案件技术含量比较高、专业性强、查处取证难度非常大。特别是一部分假冒产品与真产品高度接近,在查处认定、鉴定方面难度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查处。因此,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化办理机制对打击犯罪来说十分重要。
打造“三专”工作机制
“正是由于相关案件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所以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无锡市检察院被当成是‘一把手’工程来抓,由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研究全市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据无锡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特色道路上,无锡市各基层检察院陆续成立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小组,形成了专业一体化办理机制。在该机制的统一安排之下,检察机关从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职能部门遴选出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成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办案小组,对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审查逮捕、审查、民行监督”三检合一的办案模式。
就开发区检察院而言,该院副检察长徐子良表示,该院近年来致力于构建“三专”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专业水平。所谓“三专”是指,一则整合专业办案力量,规范办案流程;二则依托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咨询团,提升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水平;三则成立专门“检察法律服务中心”,专业办案与社会服务相结合。据统计,201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9件88人,均依法、快速、公正处理。
“首先知识产权案件需要专业的办案队伍。”徐子良告诉记者,该院2011年初便在刑检等业务部门抽调骨干,设立了“知识产权案件组”。该组成员目前都是研究生毕业,具有相关学术专长,做到了“术业有专攻”。
例如从2012年7月至2013年11月,被告人陈某等人,租用场地灌装生产假冒道康宁硅胶,并销售给他人,金额共计347万余元。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数额巨大,陈某由于长期经营已经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的制贩网络,具有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案发后,开发区检察院从“知识产权案件组”选派业务骨干多次介入引导侦查,为案件的最终告破,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此外,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取证难、定性难的问题,检察机关还进一步完善了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介入,提出建议引导侦查,取得了较好效果。”开发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张斌介绍,比如2014年,开发区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的方式,成功办理了一起假冒跨国公司商标案。
被假冒的公司是以色列诺加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其曾经委托国内一家打假公司查找犯罪嫌疑人孙某涉嫌犯罪的线索长达四年,但取证成效并不理想。深受国内假货泛滥之害,一度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产生怀疑。
2014年5月,开发区检察院接获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通报,称已初步查到销售假冒诺加产品的嫌疑人孙某的踪迹,但依然证据不足。接获通报后,开发区检察院迅速启动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由专业检察官介入引导侦查,建议侦查机关全面搜集客观证据,积极帮助固定和完善证据。随后,公安机关采纳建议,从孙某的聊天记录、银行卡记录等客观证据中发现其制假售假的铁证。最终,法院以孙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帮助企业建章立制
除了适用提前介入机制外,无锡市检察机关在打击和预防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还不断摸索完善更多有效的机制,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基本形成了“诉前介入、诉中审查、诉后分析、预防保护”的职能一体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实现检察环节知识产权案件资源信息共享、刑民有效对接、程序无缝衔接、预防及时到位的目标,对知识产权进行全方位司法保护。
王玲飞表示,通过对案件的“诉中审查”,加强“诉后分析”。他们每办理一个案件,都要分析个案的特点和利用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漏洞,将个案分析结果及时反馈给被侵权企业,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每隔一段时期,他们还会将阶段性的案件进行归纳、总结,深入分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规律,制作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手册发放给企业。
如今无锡高新区已经拥有国家软件园等数个高新技术企业集聚的专业园区,吸引了海内外大批优秀企业与人才入驻,被誉为“东方硅谷”。为此,开发区检察院深入多家企业调研,就企业规范管理、防范知识产权侵权提出意见建议50余条,填补了企业刑事犯罪认识的盲区,提高了规范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和预防侵权的能力。另外,开发区检察院还针对新区“二胡”产业地理标志被抢注、行业自身对知识产权重视不够等问题,在2014年联合苏州大学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在2015年形成《无锡新区梅村二胡地理标志保护问题调研报告》,对二胡制作过程中的新工艺、新材料、新造型等,提出了专业的保护建议。
除了开发区检察院,近年来,滨湖区检察院针对全国著名的印刷产业聚集地――锡山区鹅湖镇部分企业多发“无犯意”(指行为人既没有犯罪的故意,也没有过失的心理状态)非法制售注册商标标识犯罪,专程前往锡山区印刷行业协会,就如何加强印刷行业内部监管和依法生产经营发出了检察建议。
而在南长区,当地检察院发现扬名创业园中大多企业对商标保护意识薄弱,该院扬名检察室联合辖区工商局和街道召开了商标注册服务现场会议,帮助企业正确实施商标战略,及时掌握商标注册申请的相关知识。另外,南长区院还针对园区部分企业技术人员跳槽后带走企业技术和客户的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制《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合同》模板,对企业员工离职后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设定条款,有效防范了企业风险和漏洞。
在宜兴市,当地检察院通过抽调知识产权专业办案小组成员,成立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团,定期联系走访企业,深入了解各企业品牌经营情况,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帮助。2014年1月,该院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室赴宜兴市经济开发区江苏森莱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其知识产权保护上的疏漏发出建议。针对央视曝光部分不法分子用泥巴添加色素制成“化工壶”及紫砂壶代工问题,宜兴市院及时对紫砂及紫砂文化保护提出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为每把紫砂壶配备标注泥料名称、制作者姓名、职称的身份辨识牌,再度“擦亮”了宜兴紫砂壶的招牌。
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
据无锡市检察院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在深化检察职能,帮助企业建规立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以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中心为补充、企业工作站为支点的服务网络,依托这个网络,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企业建立专业咨询、维权援助、法律宣传等一站式服务平台。2015年10月,为进一步促进无锡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在检察环节得到贯彻落实,该院制定出台了《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无锡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从提高认识、履行职能、完善机制、提升能力等方面对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新要求。
在无锡软件园里,“无锡市开发区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中心暨人才创新创业检察法律服务中心”的牌子赫然在目。于2013年4月正式挂牌运行后,开发区检察院曾组织了一次对200余家企业的问卷调查活动,结果显示,接受问卷的企业中90%以上称曾受到知识产权侵权的困扰。
“由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手段隐蔽,有些企业往往已被侵害还不知情。一些大型企业的损失达到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而中心的成立,为企业防范知识产权侵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该中心负责人于颖告诉《方圆》记者,现在中心坚持专业办案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提出的难题进行分流处理:涉及法律纠纷的,交由开发区检察院民行科咨询或支持;涉及刑事犯罪的,由该院监督立案、批捕、诉讼监督;涉及其他行政单位的,协调有关单位办理。到现在,该中心已和多家企业通过微博、QQ群等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让服务、沟通日益常态化。
与此同时,开发区检察院还对世界500强5家外资企业设立了检察服务站,由相关专家对企业、人才提供“一对一”的贴身法律服务,引导和帮助企业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方面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内控机制。同时,该中心专家咨询团成员为无锡新区重点科技企业相关负责人,各功能园区、各街道、法院、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开办了《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及纠纷应对》专题讲座,向企业发放《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手册》、《人才创业法律服务手册》、《企业员工法律宣传手册》、《青年人才创业法律服务手册》等3000余册。
搭建服务平台、构建服务网络的做法在无锡市蔚然成风。目前,无锡市检察机关已经在高新企业集聚度高、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强烈的无锡国家软件园、无锡国家工业园、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先后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法律服务中心。
多方合力打造知识产权“防火墙”
“保护知识产权需要形成‘合力’,我们希望借助这个中心,推动开发区司法机关、科技、工商、质监等相关单位和科技企业形成联动机制,构筑更严密的保护体系。”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苟小军告诉记者,从一方面来说,这种合力体现在司法力量的进一步整合优化。
就检察机关内部而言,2013年7月,无锡市检察院出台了《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和衔接配合,完善了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案件通报、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就外部而言,公检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案件通报、疑难案件会商等方式,及时研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互通信息,分析犯罪新动向,化解认识分歧,统一执法尺度和证据标准。
另一方面,政府不同职能部门也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拧成了一股绳”。2014年8月,无锡市检察机关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场会,省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和市科技局、工商局、文广新局等共同参与会议,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搭建了良好平台,共同形成了一道“防火墙”。
如今在无锡市,检察机关和海关、公安、工商、科技、质监、新闻出版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通报制度,建立了“网上信息共享”平台,有效地防止了以罚代刑、当立不立及不当立案的现象,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司法合力,实现打击和监督互为依托、相互促进,有效地加大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一些疑难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得以及时办结。
而在滨湖区检察院,其联合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公安分局、江南大学法学院等单位成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同盟,致力于提高同盟成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信息共享,为同盟成员提供优质服务,进而形成了“司法保护、行政服务、自主保护、科研助力”四位一体的保护格局。
“我们看到,目前这种联合的模式不仅仅只局限在公权力之间,在我们检察机关的努力下,企业主体、行业协会甚至是高校学者也开始加入这个‘联盟’,并且正在发挥积极的作用。”徐子良表示。2012年,针对梅村二胡的集体商标被他人作为商标抢注的问题,开发区检察院迅速牵头召集梅村二胡行业协会、工商部门等召开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共商维权对策,及时对尚在公告期内侵犯梅村二胡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提出异议,合力打响“商标保卫战”。
“专家学者的加入,使我们的办案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徐子良说,由于知识产权案件涉及计算机、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多个专业领域,为我们的办案增加了不少难度,为了克服这个困难,开发区检察院先后与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聘请了16位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咨询团。
在开发区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团队看来,虽然现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但科技日新月异,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也不断翻新。在办案的同时,检察机关应立足自身职能,围绕企业创新和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形式多样、更富有实效的知识产权服务举措。
文章為用戶上傳,僅供非商業瀏覽。發布者:Lomu,轉轉請註明出處: https://www.daogebangong.com/zh-Hant/articles/detail/pycw6d041kn0.html
评论列表(196条)
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