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的无底价专利。成交标的87项,成交金额425.5万元,成交率37%。共有来自全国十余个地区的近四十家机构成功竞买,单项成交最高额200万元,单场次最高成交标的23项。
交易形式全面创新
继2010年和2011年成功举办两届专利拍卖会后,外界对于本届专利拍卖会关注的重点已经不再是交易结果的多少,而是中技所在交易形式、组织流程及工作效率等方面如何实现实质性的突破。
中国技术交易所副总裁李中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三届专利拍卖会与前两届相比,在组织形式和交易方式上做了很大的创新,主要目的是通过专利拍卖活动的组织,进行高密度和高强度的宣传和招商,并通过多种交易形式最大程度地促进专利技术的规范流转。
为满足不同地域参与主体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无形资产快速流转效率,充分挖掘专利市场价值,在总结前两届拍卖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本届拍卖会采用“现场拍卖”、“网络竞价”、“动态报价”以及“议价成交”等多种跨区域、多媒介的竞价交易方式。与此同时,让更多的买家有更长的竞买周期、更好的挑选标的,在整个拍卖周期中,还将全部标的进行不同类别组合,分场次的依托网络、现场穿插组织进行竞买活动。
“本届专利拍卖会交易方式多样,
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兄弟合作单位的紧密配合,吸引了国内外众多机构关注和参与,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李中华进一步说。
据李中华介绍,从第二届专利拍卖会开始,中技所就开始尝试利用互联网工具来进行专利技术的交易,在2011年11月份长沙科交会期间,中技所联合长沙技术产权交易所推出了全球首个“专利技术网络动态报价平台”并组织了一批专利进行网上交易,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在去年参加美国ICAP Patent Brokerage公司在SanFrancisco举办的专利拍卖会时,李中华与该公司的管理团队有过一个短暂的讨论,大家对中技所推出的网络动态报价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李中华认为,相比传统的现场拍卖,网络动态报价具有诸多的优势:
(1)解决了传统现场拍卖的地域限制问题,散布于各地的购买方均可同步参与竞买;(2)在一段时间内进行选择报价,解决了现场报价决策时间短的问题,使得竞买方能有时间对于像专利这样复杂的标的做出更为理性的分析和报
模式。对此,李中华解释称,该种交易模式是指购买方如果希望购买某项标的,但不愿意参与竞价,如其报价符合专利权人及组织方的要求(一般要大大高于拍卖底价),则可以采取协议成交的方式。
竞价交易常态化
连续几届大型专利拍卖会的成功举办,不仅为中技所带来了知名度和人气,也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生意”。据悉,近期已有多家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企业主动找上门来,将自己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委托中技所进行公开交易流转。
在与中技所的多次接触中,记者注意到,与以往不同的是,中技所在新近开展的各类规模不等的专利拍卖活动中,已经不再突出使用“拍卖”字样,而是更多地强调“竞价交易”这一概念。
比如,受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技所正在对其6项专利组织进行公开展示及竞价交易活动。本次委托标的技术领域均为移动通讯终端(手机)产品相关专利。中技所在此次活动中的公告及邀请函中虽然也将之称为“专利拍卖会”,但在实际操作上,已经与传统做法不尽相
此外,在中技所即将于今年内陆续开展的其它几项受托交易项目中也将普遍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由此可以看出,基于网络的竞价交易正在成为中技所进行知识产权交易活动的常规性模式。
转让,但从美国等国家近期的几次拍卖结果来看,其交易量和增值幅度都受到很大的限制。究其根本,是专利本身的复杂性及缺乏灵活性的拍卖结构设计所至。基于这种认识,中技所在拍卖模式的选择上打破传统的常规做法,采取了更为灵活、多样的办法,竞价交易便是最好的例子。
在明确了思路之后,中技所对于新一年度的知识产权与技术交易工作做出了清晰的规划。在今年,中技所将不再局限于举办大型专利拍卖,而是将展开季度性、全方位、多种形式的专利拍卖活动。
“中技所将继续完善竞价交易流程,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着力打造常态化的知识产权竞价交易平台。”李中华说。
专利拍卖再思考
经过国内外多年来的实践,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专利拍卖并不能取代传统的技术转移机制,但不容置疑的是,专利拍卖作为一种技术转移的新形式,是传统技术转移模式的一种有效补充。
传统的双边谈判成为专利权转移的标准机制具有充分的理由。比如,有策略地选择一定数量的潜在买家,在谈判前要求签署保密协议,这样谈判双方就可以对专利的潜力以及与专利相关的保密信息进行共享,而且可以合理地认为这些信息不会被竞争者所获取。此外,谈判的灵活性使得交易容易达成。谈判还可以通过单次或多次的支付来交换权利的所有权,或者通过分解所有权来进行支付结构的设计。
边谈判也有缺点:首先,由于信息披露的不充分,卖家很难找到合适的买家;而潜在买家也不希望让人知道其购买意向从而暴露其专利组合的缺乏竞争力和法律缺陷。这种问题可以通过使用经纪人或其它信息渠道来解决。其次,传统的双边谈判耗时很长,且成本很高。再次,即便进行过充分的信息共享以及尽职调查,买卖双方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不会产生竞价,最终成交价格往往不能反应公平的市场价值。而专利拍卖则可以有效的解决上述问题,不仅能够降低传统双边谈判的成本,拍卖过程的匿名机制还可以防止某些私密信息的扩散。另外,在大多数公开市场,卖方标价而买方确定在这个价格上他们要买的数量。与此相对照,在拍卖中,买方标出数量,而拍卖过程则通过竞标来发现市场价格。这也是专利拍卖最大的优势所在。
李中华向记者坦言,拍卖作为一种交易形式,的确不是专利和技术这样复杂标的的一种主流交易方式,但为什么中技所花费这么多的资源、投入这么大的力度来推动这样的模式呢?包括很多国外同行在内的朋友经常向他提出类似的问题,他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1、市场可行性:与发达国家不一样,中国国有大学及科研院所拥有大量的存量专利,需要一种快速向市场进行转移的机制,而拍卖无疑是选择之一。从市场需求来讲,不管是从政策推动(专利拥有已成为评选高新技术企业的必需门槛了),还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意义。中技所三届专利拍卖会的成功带动了国内一大批机构参与,应该说其激发效应也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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