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上海高中生了解知识产权消费的途径依次是:通过互联网占比约为85%,通过读书占比为49%,通过同龄人之间的交流占比约为37%,通过与老师家长的交流占比为32%,通过听演讲或讲座占比为25%。在228名受访者中,有92.54%认为兴趣爱好影响了自己的消费倾向;有44.74%认为经济情况影响了自己的消费倾向;有34.21%认为闲暇时间影响了自己的消费倾向;有14.91%认为父母管制影响了自己的消费倾向。文学作品最受欢迎。音乐作品位列第二。排在第三、第四的分别是影视作品和计算机软件。排在最后的是美术、摄影作品。从上海中学生知识产权消费调研情况看,消费倾向与认同度并无直接联系。上海高中生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知识和素养并不亚于一般的上海市民。上海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调研及所反映的问题,对中国其他城市高中生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参照价值。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消费;上海;高中生
知识产权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图像和外观设计。知识产权消费是知识产权的衍生概念。综合相关研究,本文将知识产权消费定义为通过合法渠道为购买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作品而进行的消费。与西方相比,中国的知识产权法起步较晚,国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对较弱。自党的十报告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后,国内各大视频网站相继推出视频付费,网易云、QQ音乐等各类音乐软件提供了付费音频,App Store也规范了苹果手机软件购买渠道……使各种“盗版”和“山寨”横行得到有效遏制。对知识产权消费及其相关问题,国内外已有一些研究成果,但就青少年知识产权消费的研究还不多见。即使有一些研究会偶然涉及到这个领域,也主要是以成人的眼光设置议题和开展研究。本文是以在校中W生的身份开展的上海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情况研究,笔者不仅在设计问卷时就充分考虑了中学生知识产权消费的特点,同时也以一个在校高中生的身份和立场上对调研中取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并结合中学生的实际提出了相关建议。笔者希望本研究对各界深入了解青少年知识产权消费的现状、趋势、规律、特点及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保护教育能够产生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上海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样本
(一)研究方法
在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主要使用了问卷调研法和数据分析法开展上海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的研究。
1.问卷调研法
围绕着当今高中生各类知识产权的消费现况、消费倾向及其影响因素、知识产权消费意识的普及等方面,笔者自行设计了一组包括20个问题的《上海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调查问卷》(具体见本文附件),并于2016年8月通过“问卷星”这一平台发放和回收问卷。本次调研共回收到有效问卷为228份,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上海中学生知识产权消费的真实情况。
2.数据分析法
为研究中学生对各类知识产权的消费倾向以及对各类知识产权消费的认同度,笔者对调研中获取的各项数据进行了量化处理。具体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在研究中学生对各类知识产权的消费倾向时,笔者对受访者的排序进行量化处理。计算方法为:选项平均综合得分=(Σ 频数×权值)/本题填写人次。权值由选项被排列的位置决定。排在第一位为5分;第二位为4分,以此类推。选项的平均综合得分越高,就意味着某受访者越倾向于该种知识产权消费。
其次,在研究中学生对各类知识产权消费的认同度时,笔者对答卷问题的选项进行了量化处理。计算方法为:选项平均综合得分=(Σ 频数×权值)/本题填写人次。赋值如下:选项“很合理”为1分;“无感”为0分;“不合理”为-1分。选项的平均综合得分越高,就意味着某受访者越认同该种知识产权消费。
(二)研究样本与调研内容的选择
1.研究样本及其的典范性
在研究样本的选择上,笔者以228名上海市在读高中生(受访者)作为样本,其中男生为125人,女生为103人。男女比例较为平均,能够代表中学生知识产权消费的性别差异。
同时,上海是国际化程度很高的大都市,市民容易接受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西方文化影响。上海的高中生深受城市文化的影响,具有开阔的眼光和视野,对各种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比国内大多数城市强,并容易形成属于自己这个年龄阶段的价值观和判断力,因此,他们的答卷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将上海在读高中生作为研究样本,能够代表中国社会新生代对知识产权消费的认知程度。
2.以著作权消费现状为对象
本调研的研究样本为高中生,考虑到高中生的知识产权消费对象基本不涉及工业产权等,因此本调研主要围绕高中生的著作权消费展开,并结合中学实际情况划分为以下五类:
A.文学作品
B.电影、电视剧等影视作品
C.音乐作品
D.计算机软件
E.美术、摄影作品
笔者认为,这样的划分有利于对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现状进行重点观察和系统分析,并有助于了解和总结其消费的特点、规律和趋势。
二、上海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的现状及分析
(一)上海高中生了解知识产权消费的途径
关于上海高中生了解知识产权消费的途径,在228名受访者中,占比情况依次是:通过互联网的渠道占比约为85%,排在第一;其次是通过读书的渠道,占比为49%;排在第三的是通过同龄人之间的交流,占比约为37%;排在第四的是通过与老师家长的交流,占比为32%;排在第五的是通过听演讲或讲座,占比为25%。
(由作者根据问卷资料整理)
(二)各类知识产权消费倾向的现状及分析
消费倾向是指消费开支占收入的比例。对各类知识产权消费的倾向反映出高中生在实际生活中各类知识产权消费支出的相对大小。对此开展研究有利于解释中学生的消费心理,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提升我国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意识的方法和策略。
对问卷中各项数据进行整合,可以得出上海市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倾向。(见图2)由此可知,在上海高中生群体中,最受欢迎的知识产权消费是文学作品,其次是音乐作品、影视作品和计算机软件,而美术、摄影作品的消费倾向最低。
经济学家凯恩斯认为,影响人们消费倾向的因素可以分为两类: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主观因素包括人的心理因素、社会习惯和社会制度。客观因素有货币工资的改变、收入、净收入的改变等。对于高中生而言,由于经济尚不独立、受父母管束等原因,影响他们消费倾向的因素会有所不同。参照相关研究,笔者将兴趣爱好、经济情况、父母管制、闲暇时间列为主要影响因素。原因在于:兴趣爱好是影响消费倾向的主观原因,反映了消费者的价值取向,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潮流。经济情况是客观因素,限制消费者必须在自己的经济承受范围内做出选择。闲暇时间是客观因素,限制着消费者的时间、精力。父母管制是客观因素,这是父母对学生的强制要求,并反映出父母价值取向的影响。在确定了四个主要影响因素后,笔者方面据此进行调查,得到结果如图3所示:
由图3可知,在228名受访者中,有92.54%认为兴趣爱好影响了自己的消费倾向;有44.74%认为经济情况影响了自己的消费倾向;有34.21%认为闲暇时间影响了自己的消费倾向;有14.91%认为父母管制影响了自己的消费倾向。据此可以分析得出上海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倾向的基本情况与主要特点。
首先,文学作品最受欢迎无可厚非。读书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要求。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是青少年普遍的兴趣爱好所在,也符合学校和家长的价值取向。同时,这个兴趣爱好的经济成本不高,不需要大把的时间,随时随地都可以读书。和其他几类相比,文学作品的消费倾向最高是理所应当的。
音乐作品位列第二。“乐”在中国传统中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殷商之后,周公以“礼乐”治天下。战国时孔子更是将礼乐文化发扬光大。在现代社会,音乐是快节奏都市生活中一个很好的兴趣爱好。同时它的经济和时间成本也同样比较低廉。
排在第三、第四的分别是影视作品和计算机软件。影视作品和计算机软件是消费社会的新产物,与中国传统文化联系不多。它们是现代文明的产物,对青少年有很大吸引力。与之相关的兴趣爱好,如追韩剧、打电脑游戏等,是青少年普遍的兴趣爱好。但由于和父母的价值观有冲突,同时与文学和音乐相比,它们的经济成本相近但时间成本却偏高,所以只能屈居在文学、音乐之后。
排在最后的是美术、摄影作品。美术作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迹可循;摄影作品是一种新兴的知识产权消费。它们的主要问题是受众较小,经济成本较高,所以在高中生群体中的消费倾向最低。
由上可知,影响上海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的主观因素主要有文化背景、同龄人和父母的价值取向。客观因素主要有时间、经济成本,是我们在推广知识产权消费时需要充分注意的。
(三)各类知识产权消费认同度的现状及分析
对问卷中各项数据进行整合,可以得出上海市高中生对各类知识产权消费的认同度。
知识产权消费的认同度显示出消费者认为该项消费是否合理。由图4可知,在228名受访者中,文学作品认同度为71%,美术、摄影作品为63%,计算机软件为51%,影视作品为40%,音乐作品为34%。
为找到消费者认为不合理的原因,笔者设置了以下问题:
您认为付费不合理的原因是?
A.别人都不付费,不值得付
B.付费太烦
C.钱不够
D.其他
从实际的调查结果看,A、B、C的三个选项占比较为平均,其中,选项A占比为30%,选项B占比为23%,选项C占比为30%。“别人都不付费,不值得付”体现了社会氛围和个人价值取向的影响。“付费太烦”体现了付费繁琐、付费渠道不便等问题。而“钱不够”则体现出经济成本的制约。对此加以总结,影响知识产权消费认同度的主观因素主要是社会氛围和个人价值取向。而客^因素方面主要是付费方式和经济成本。在当前,社会氛围和个人价值取向、付费程序和渠道、付费方式和经济成本对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认同度几乎具有差不多同样的影响力,要切实提高知识产权消费的认同度,需要同时从这几个方面
抓起。
(四)关于上海高中生知识产权影响因素的比较
人们通常认为,只要消费者认同某商品的价值,就会去购买它。但从上海中学生知识产权消费调研情况看,消费倾向与认同度并无直接联系,尽管影响消费倾向和认同度的因素在很大程度上相近。也就是说,由于各种原因,一方面,已经消费的人未必认为该消费是值得的,另一方面,那些认为该产品有消费价值的人也未必会去消费该产品。
根据问卷调研,上海高中生对各类知识产权消费的倾向(从最倾向到最不倾向)排序为:文学作品>音乐作品>影视作品>计算机软件>美术、摄影作品。而对各类知识产权消费的认同度(从最认同到最不认同)为:文学作品>美术、摄影作品>计算机软件>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在这两项排序中,位置变动最大的是美术、摄影作品与音乐作品。这是因为,对于美术、摄影作品,尽管受访者认可它的价值,但却较少消费。这主要是因为美术、摄影作品的价格相对高昂,对于经济尚不独立的高中生在很多情况下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对于音乐作品,受访者主要觉得花的经济成本不值得。一方面,这表明付费音乐作品已成为上海高中生的刚性需求。相对于弹性需求,刚性需求受价格影响较小,一般是指“必须品”。换句话说,音乐作品对上海高中生十分重要,即使它从免费(原先的盗版产品)变成了收费产品,也不影响高中生的消费行为。另一方面,受访者尽管认可音乐作品的价值,但又觉得为之付费不值得,这与整个社会的音乐消费态度有关。据《中国音乐盗版研究、影响、成因及行动》,目前只有12%的受访者会购买音乐CD,而高达86%的受访者则直接从网上下载免费音乐。受此影响,在回答“您认为为音乐作品付费不合理的原因”这个问题时,有15人次选择了“其他”选项。其中包含有“大家都可以享受的东西却强制付钱才能听”、“音乐是大众的”、“不应该付费”等答案。
在我国的文化背景中,书从古至今都能用钱衡量,而音乐与钱的转换关系就比较暧昧,致使人们普遍不把音乐当作商品,由此形成了虽看重音乐作品的价值但却不愿为之付费的现状。其实,早在十几年前,松巴音乐就将版权音乐的概念引入中国。但由于文化背景和消费观念的影响,直到最近几年,国内各大型音乐平台才出现了付费音频。而大部分中国音乐平台的音频仍是免费的。要真正克服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还需要文化消费公司改变轻视版权的经营方式。
(五)关于上海高中生与其他群体知识产权消费认知的比较
在228名受访者中,关于“有没有听说过知识产权消费”这个问题,有22.81%的受访者表示“没有”,77.19%的表示“有”,显示出上海高中生对“知识产权消费”的概念和实践并不陌生。(见图5)2011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曾借助《中国知识产权报》开展过“社会公众认知度调查问卷”。该调查结果显示,有51.38%的受访者表示“一般了解”,有36.19%表示“听说过”,仅有11.16%“相当了解”。相对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消费”更加专业,这表明地处上海这座现代化大都市,加上比较开阔的知识和信息渠道,上海高中生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知识和素养并不亚于一般的上海市民。
在228名受访者中,关于“是否认为某类知识产权消费合理”的问题,认为“很合理”的占比不足77.19%,而认为音乐作品付费合理的占比仅为51.75%。(见图6)这表明,知道了知识产权消费的概念,不一定就会认同知识产权消费的意义。实际上,这一问题并非只存在于上海高中生。一份《杭州地区大学生知识产权调查问卷》显示,法律专业学生对知识产权消费的认同度甚至还不如非法律专业学生。在面对“一部你想看的最新大热的电影,你一般会选择在哪里看”这个问题时,选择在“在网上下载免费资源”的法律系学生占比为37.93%,而非法律系专业的学生占比为30.68%。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对知识产权消费宣传的不足,也是相关方面需要认真研究和应对的问题。
三、关于提升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的对策建议
结合上海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调研及所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由于这个调研对中国其他城市高中生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参照价值,笔者以此为基础,就如何深化高中生对知识产权消费的认识,提高其知识产权消费的自觉性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形成“线上”与“线下”相贯通的宣传教育模式
目前,我国高中生对知识产权消费的认识具有一定的“广度”,但在“深度”上有较大欠缺。由于高中生课业与升学考试的压力已经很大,因此在普及宣传上应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形成“线上”与“线下”相贯通的新模式。
在“线上”,应丰富宣传形式,深化宣传内容。在已有的基础上,开设新的网络平台,增添新的活动方式。比如,创立微信公众平台,定期推送有关知识产权消费的内容;拍摄制作相关微电影、公益广告;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开展线上问答、线上研讨会。
在“线下”,以学校为中心开展相关的各类活动,重点让学生明白知识产权消费的重大意义所在。比如,在日常教学中融入对知识产权消费的介绍,就此内容举办辩论、分享交流会;邀请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参观相关企业,调查采访知识产权受侵犯的人群等。
(二)提升高中生依法依规进行知识产权消费的自觉性
提升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的自觉性,关键在于提高学生对知识产权消费的认同度。这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从文化市场管理上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范产品销售的途径,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为高中生依法依规进行知识产权消费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从市场意识培育上,改变中学生在知识产权上的一些模糊和错误意识,树立健康的知识产权消费观,培养学生对各类知识产权消费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
在前者,市场上盗版作品唾手可得,正规的产品购买渠道不便利,是高中生知识产权消费的自X性较低的直接原因。以音乐作品为例。在中国数字音乐盗版率超过99%。横向对比欧洲,数字音乐的盗版率约为18%。因此,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商品的销售,是提高高中生知识产权的第一步。
在后者,主要是要花大力气培养学生正确的知识产权消费方式。特别是针对文学作品、美术作品的版权意识被认可,而音乐作品和计算机软件、影视作品等新兴消费品认同度较低的现状,学校应重点加强音乐、计算机软件和影视作品等的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培养学生对各类文化产品的审美情趣,正确认识各类作品的价值,以便发自内心地认同知识产权消费。
(三)运用互联网+学校的方式创新普及知识产权消费的途径
由调研结果可知,互联网已成为高中生培养知识产权消费意识的主要途径。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要更好和更便捷地开展知识产权消费教育,必须利用好互联网这一平台。
互联网传播的优点是可以迅速获取相关内容,而问题是这些内容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有时会存在各种问题。高中生记忆力强、获取新知识的动力足,但在判断和鉴别上存在不足,因此我们不能完全依赖互联网上的知识。一般说来,网络与学校是学生接触知识产权消费的主要渠道。对于高中生这一特殊群体,可以考虑搭建一个“互联网+学校”的平台,改变高中生和同龄人、老师交流等占比较低的现状,充分发挥学校作为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消费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应白雪,苏茜茜,方芳,李潘迪,曹妤琪.《大学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高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基于杭州若干高校的调查与分析》《新校园(阅读)》,2016年第4期.
[2]《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调查显示上海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度不断提高》,法律快车在线,2011-6-28.
[3]王海涛,王子鉴,许铖.《昆明市中学生知识产权认知度调查》,《云南科技管理》2010年第2期.
[4]Chung Lin-Yang:《中国音乐盗版研究、影响、成因及行动》,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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