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約:運輸合約印花稅熱點問題解答,收藏了解一下-字體教程免费ppt模版下载-道格办公

運輸合約印花稅熱點問題解答,收藏了解一下

現如今,物流運輸產業快速發展,那關於運輸合約繳納印花稅的問題,大家了解嗎?申稅小微把最近大家關心的問題進行了梳理。

問題1

運送合約印花稅的稅率是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運輸合約是指貨運合約和多式聯運合約(不包括管線運輸合約),稅率為運輸費用的萬分之三。

問題2

我公司最近發生了一筆貨物運輸業務,但未與運輸企業簽訂運輸額合同,只有運費結算憑證,請問需要交印花稅嗎?

根據《關於貨運憑證徵收印花稅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0]173號)規定,在貨運業務中,凡是明確承、托運雙方業務關係的運輸單據均屬於合約性質的憑證。鑑於目前各類貨運業務使用的單據不夠規範統一,不便計稅貼花,為了便於徵管,現規定以運費結算憑證作為各類貨運的應稅憑證。

問題3

本公司與甲運輸公司、乙運輸公司簽訂聯運合同,貨物先由甲運輸公司從浙江運至上海,再由乙運輸公司運至北京,合約中約定運輸費用10萬元,請問我們之間簽訂運輸合約如何繳納印花稅?

這要具體看運費是如何結算的。境內的貨物多式聯運,採用在起運地統一結算全程運費的,以全程運費作為運輸合約的計稅依據,由起運地運費結算雙方,也就是您公司和甲運輸公司繳納印花稅;採用分程結算運費的,以分程的運費作為計稅依據,分別由辦理運費結算的各方,也就是您公司與甲運輸公司、您公司與乙運輸公司分別對兩段的運費計算繳納印花稅。

問題4

我公司是運輸代理企業,並非直接承運貨物,但幫忙代墊了運費,請問簽訂的貨運代理合約與代墊過程中產生的運費結算憑證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貨運代理合約不是貨物運輸合同,不屬於應稅憑證的範圍,無需繳納印花稅。直接辦理承辦、托運運費結算憑證的雙方,均為貨運憑證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代辦、托運業務的單位負有代理納稅的義務;代辦方與委託方之間辦理的運費清算單據,不繳納印花稅。

問題5

我們公司簽訂的合約中既包括貨物運輸業務又包括倉儲業務,應如何計算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法》第九條規定:「同一應稅憑證載有兩個以上稅目事項並分別列明金額的,按照各自適用的稅目稅率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列明金額的,從高適用稅率」。因此,您公司簽訂的合約若分別列明貨物運輸費用和倉儲費的,應分別乘以萬分之三、千分之一的稅率計算繳納運輸合約印花稅和倉儲合約印花稅;若未分別列明金額的,應從高適用千分之一稅率計算繳納印花稅。

問題6

我公司主要從事國際貨運業務,印花稅方面有什麼特殊規定嗎?

以下幾個方面您可以注意一下!

1.由我國運輸企業運輸的,不論在我國境內、境外起運或中轉分程運輸,我國運輸企業所持的一份運費結算憑證,均按本程運費計算應納稅額;托運方所持的一份運費結算憑證,以全程運費計算應納稅額。

2.由外國運輸企業運送進出口貨物的,外國運輸企業所持的一份運費結算憑證免納印花稅;托運方所持的一份運費結算憑證應繳納印花稅。

例如:貨物從成都運到大連,再運到美國,成都的承運人對成都到大連的運費計算繳納印花稅;托運人對全程運費計算繳納印花稅。如果從美國運送到大連,托運方計算繳納印花稅,外國提供運輸的企業免徵印花稅。

3.國際貨運運費結算憑證在國外辦理的,應在憑證轉回我國境內時依規定繳納印花稅。

文章為用戶上傳,僅供非商業瀏覽。發布者:Lomu,轉轉請註明出處: https://www.daogebangong.com/zh-Hant/articles/detail/yun-shu-he-tong-yin-hua-shui-re-dian-wen-ti-jie-da-shou-cang-liao-jie-yi-xia.html

(810)
打賞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single-end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