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醫食品識別指南
為指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簡稱特醫食品)企業規範標識,引導醫生、臨床營養師和消費者科學合理使用特醫食品,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制定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標識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分為五個部分,包括基本要求、內容要求、主要展示版面要求、禁止性要求和其他要求。
《指南》明確
特醫食品標識是指印刷、黏貼、標註或隨附於特醫食品最小銷售單元的包裝上,用以辨識和說明食品基本資訊、特徵或屬性的文字、符號、數字、圖案以及其他說明的總稱,包括標籤和說明書。 《指南》強調,特醫食品識別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涉及特醫食品註冊證書內容的,應與註冊證書內容一致。 《指南》要求,標籤、說明書應真實規範、科學準確、通俗易懂、清晰易辨,不得含有虛假、誇大或絕對化語言。
《指南》系統歸納總結特醫食品標籤和說明書需要標示的13項內容,細化企業對產品名稱、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字體要求,明確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臨床試驗標註要求,提出了「警示說明和注意事項」內容字體和警示用語要求。針對目前一些產品的主要展示版面標註內容繁多複雜,不利於消費者清晰識別問題,《指南》明確提出主要展示版面應標註的內容,首次提出特醫食品最小銷售包裝應標註特醫食品專屬標誌“小藍花」。標誌應標註在標籤主要展示版面左上角或右上角,可依樣式等比例變化。非特醫食品不得冒用、盜用特醫食品標誌。
《指南》結合近年來註冊管理實踐,明確同一企業生產的同一特醫食品,其標籤的內容(淨含量和規格、口味除外)、格式及顏色應保持一致,便於消費者清楚識別選購特醫食品;強調標籤和說明書不得對產品中的營養素進行功能聲稱,避免誤導消費者。此外,從特醫食品安全使用角度考慮,增加了一些產品警示說明和注意事項標註。 《指南》也對標籤和說明書提出禁止標註涉及虛假、誇大,以及預防、治療疾病和保健功能等內容。
《指南》屬於技術指導性文件,旨在規範特醫食品企業標識,引導醫生、臨床營養師和消費者科學合理使用,進一步提升全社會對特醫食品的認知度和辨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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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市說新語
審核| 於成龍張麗娟
編輯編輯| 陳穎
中國工商出版社新媒體與數位出版部製作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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