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工報訊(全媒體記者許接英通訊員籲籲青王依琪)8月14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環境資源審判新聞發布會,通報201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狀況,並發布十大典型案例。
數據顯示,2020年以來,全省法院環境資源一審案件受理數呈逐年下降態勢,其中2022年一審刑事案件受理數年減35%,今年上半年持續下降趨勢。
據悉,全省法院持續推動專業化審判體系建設,自2020年1月1日起,由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湛江、清遠6個中級法院、廣州海事法院管轄全省一審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形成「6+1」模式。目前,廣東高院和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惠州、湛江、陽江、清遠、茂名中院,以及廣州白雲法院、廣州海珠法院、深圳龍崗法院和清遠佛岡法院成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庭或法庭。
另外,全省法院也主動延伸環境司法職能,透過司法建議參與生態領域社會管理創新,實現「抓前端、治未病」。五年來,全省法院共發出生態環境資源類司法建議175份。
案例1 廣州法院發出全國首份「噪音擾民」訴前禁止令
自2018年12月起,李某萍採取喇叭緊貼衛生間牆壁的方式,定時每天循環播放「荒山野鬼」錄音,嚴重影響包括崔某生在內的周圍居民的寧靜生活。經生態環境部門監測,此聲音在崔某生居住的房間為36分貝,未達到噪音限值晝夜60分貝、夜間50分貝的標準,但可清晰聽到。崔某生向法院申請禁止令,要求李某萍等停止播放前述噪音。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裁定,被申請人李某萍等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不得透過播放「荒山野鬼」錄音等方式製造噪音擾民。 2022年4月15日,李某萍等在現場簽收民事裁定書及禁止令,拆除錄音播放設備,刪除錄音文件,承諾不會再製造噪音。
本案例為全國首份「噪音擾民」訴前禁止令案,獲選「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
案例2 百年古樹因村改受損 法院引導補種復綠
2020年10月、12月,某建築公司在負責廣州市黃埔區舊村改造過程中,將部分拆除工程外包給湯某掛靠的某建設公司進行施工作業。後來為了達到「三舊」改造目標和完成拆遷任務,湯某依指示安排人員駕駛砲機實施拆除作業,因未採取防護措施,導致街旁的古荔枝樹被房屋掉落渣石毀壞。經認定,被毀壞的古樹為無患子科荔枝樹,古樹等級為三級,樹齡截至被毀壞時為163年,古樹價值損失77248元。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調解書,三被告連帶賠償其損害行為造成的古樹價值損失77248元,以代履行的方式由第三方替代三被告履行種植生態公益林苗木的義務,同時三被告在市級以上報社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經多方努力,本案被告願意主動履行,人民法院秉持恢復性司法理念,引導被告從生態環境“破壞者”轉變為“修復者”,積極履行修復責任。鑑於由被告自行履行對公共利益的保護力度可能不足,最終經協商選擇由有資質的第三方代履行進行補種復綠,進而切實加強生態資源保護。
編按:蔣靈茜
二審: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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