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處的湖南眾誠不良資產處置有限公司岳麓區辦公點,其天花板掛著橫幅:“今天你回錢了嗎?”。本文圖片(單獨署名除外) 澎湃新聞記者 譚君
“今天你回錢了嗎?”在眾多高新科技公司聚集的長沙麓谷一棟大樓內,大半層辦公區域空蕩無人,天花板上掛著的一幅橫幅標語,顯示出這裡曾經是一家催收公司。
工位上蒙上了厚厚的灰塵,地上碎玻璃渣與亂成一堆的椅子使辦公區域顯得雜亂無章,神龕上的幾隻蘋果、橘子已乾枯皺皮。旁邊另一家公司的員工告訴澎湃新聞,“這裡已經兩個多月沒有看到有人了,也沒有人看管。”
這是今年3月被安徽警方查處後的一家催收公司的現狀。被安徽警方多次跨省執法之後,催收巨頭湖南永雄資產管理集團,於5月25日發布一份《告全體員工書》宣布停業,引起廣泛關注。
熟悉催收行業者對催收公司的“生與死”並不意外。事實上,近年來,隨著有關部門對暴力、軟暴力催收加大打擊,對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力度不斷加強,踩著紅線的催收公司,被查辦甚至“一窩端”者不在少數。正如永雄集團創始人譚曼早在2022年初所言,“催收行業經歷了前所未有的強監管和史無前例的合規'大洗牌',幾十、上百甚至數千人的催收公司一夜之間灰飛煙滅。”
連日來,澎湃新聞走訪多家被查處甚至“一窩端”的催收公司,它們散落在城市不同的寫字樓裡,大門緊鎖,裡面那些密集的工位,還能讓人感受到那種催賬的緊張氛圍。而留存在牆上的“催收禁令”、員工承諾書等文字資料,恰是對這些“表面合規、背面違法”行為的諷刺。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澎湃新聞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催收”為關鍵詞,搜索到催收公司、催收員買賣個人信息的判決書超過50份。警方的通報與司法機關認定的事實顯示,某些催收公司利用研發的催收軟件直接獲取欠款人手機通訊錄,涉及的黑產鏈條甚至滲透到政府信息網站。
湖南華威金安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長沙辦公地,牆上張貼著幾張員工的績效工資排名、“十大禁令”等海報。
探訪被查處的催收公司:牆上貼“禁令”,辦公場所已空無一人
據新華網報導,截至2015年8月,湖南省從事不良資產管理業務的單位只有90家左右,包括私營資產管理公司、律師事務所等機構。而曾在永雄公司任職高層管理人員的崔總(化名)介紹,在永雄的帶動下,高峰時期,作為中部城市的長沙一度大大小小有近千家催收機構。
據南方周末報導,今年自3月起,除永雄外,另有多家湖南催收公司被安徽警方跨省執法。 3月13日當天,湖南眾誠不良資產處置有限公司、湖南華威金安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誠普法律諮詢有限公司被查。
近日,澎湃新聞記者實地探訪了上述三家催收公司。
其中,湖南誠普法律諮詢有限公司就在永雄集團長沙麓谷總部旁邊的一棟樓內。現在,該公司玻璃門緊鎖,辦公區域空無一人,在門外可以看見裡面工位及座椅擺放較為整齊。樓內其他公司人員表示,已經很久沒有看到二樓公司有人員出入了。而據南方周末此前採訪的誠普公司一名工作人員介紹,該公司有36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其中3人被逮捕,33人取保候審,目前公司業務已停滯。
在距此約5公里遠的麓谷企業廣場一棟寫字樓的19樓,是湖南華威金安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辦公所在地。該公司官網介紹,華威金安公司成立於2016年3月,總部位於北京,註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公司員工近2000人,已在北京、長沙等全國20多個城市設立分公司,並在印尼、菲律賓設立了海外機構。公司擁有自主研發的貸後管理系統,為客戶提供高效的智能化催收服務。
澎湃新聞找到華威金安長沙辦公樓時,公司同樣大門緊閉,透過玻璃門可以看到右側靠牆的櫃子門絕大部分是打開的,像是被搜查過,牆上張貼著幾張員工的績效工資排名、“十大禁令”及“遵守催收規范承諾書”等海報。仔細分辨能發現,“十大禁令”中有“嚴禁使用私人手機聯繫債務人員、嚴禁洩露醜化傳播債務人員個人信息”等規定。
湖南眾誠不良資產處置有限公司,祈求保佑平安的神龕上,幾隻蘋果、桔子已乾枯皺皮。
在距離華威金安1.5公里處一棟酒店的18樓,是湖南眾誠不良資產處置有限公司在長沙岳麓區的辦公點。這裡的玻璃門敞開著,地上、工位上落滿了厚厚灰塵,部分設施已經被破壞,地上碎玻璃渣與亂成一堆的椅子無人收拾,神龕上幾隻蘋果、橘子已乾枯皺皮,公司辦公場所顯得破敗不堪。其中一個工位,還留有一本員工的日記本,上面抄寫著公司“六大紅線”,包括“禁止冒充公檢法司、偽造函件公章、軟暴力催收”等規定。天花板掛著的幾幅橫幅上寫著:“今天你回錢了嗎?”“不是第一,就是差!!!”等標語。
旁邊另一家公司員工告訴澎湃新聞,“這裡已經兩個多月沒有看到有人了,也沒人看管”。在眾誠公司位於長沙市雨花區的辦公點,也是人去樓空,透過關閉的玻璃門可以看到,裡面一些電腦被碼在了地上。大樓物業人員低聲告訴澎湃新聞:“3月份有警察來查了,聽說老闆被抓了。”
湖南眾誠不良資產處置有限公司。
據南方周末的報導,湖南眾誠一名負責人家屬透露,包括家人在內,公司目前有兩名負責人被抓,位於山東臨沂等地的分支機構基本都已解散。
湖南眾誠不良資產處置有限公司的橫幅:不是第一,就是差! ! !
黑貓投訴顯示,上述三家公司曾均有電話轟炸,騷擾同事、家人等軟暴力催收的情形。
此外,2022年11月11日,安徽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曾發布通告,徵集關於易磊、蔣理等人違法犯罪線索,稱該團伙長期利用信息網絡、電話等進行“軟暴力”催收,實施尋釁滋事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已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32名,並批捕了多名犯罪嫌疑人。 “凡提供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按照《安徽省公民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獎勵辦法(試行)》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澎湃新聞獲悉,這個被徵集違法犯罪線索的團伙是長沙一家名為“鑫榮天盛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催收公司。警方徵集線索的易磊、蔣理分別為鑫榮天盛公司、湖北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6月13日,澎湃新聞來到該公司的註冊地址——長沙市天心區某商業廣場的16樓,這裡已經難覓催收公司的痕跡,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做跨境貿易的電商公司。公司負責人證實,“鑫榮天盛公司已經關了”,他於2022年11月租下該辦公點。而工商登記顯示,鑫榮天盛公司湖北分公司目前已註銷。
個人信息明碼標價,催收公司“團購”公民信息
澎湃新聞經多方了解,近年來,被各地警方查處的湖南催收公司遠不止上述4家,催收公司被“團滅”的故事在“催收重鎮”長沙輪番上演。
2021年12月8日,長沙市公安局通報了近年破獲涉案人數最多的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即湖南強賁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案。行業人士稱,強賁公司在長沙催收行業的規模僅次於永雄。
湖南強賁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曾經的辦公點,大門緊鎖,牆上還貼著催收“禁令”及“偽造身份催收處罰通知”。
強賁公司成立於2014年,在杭州、長春、西安、鄭州、武漢、深圳等地設分公司,和眾多銀行、金融機構有過合作,2021年4月,強賁公司還獲得中信銀行2021年第一季度搶案“六星級優秀委託機構”稱號。
長沙警方通報稱,該公司為提高催收成功率、提升業績,將催收對像還款金額直接與業務部績效收入掛鉤,在銀行提供的個人信息無法聯繫或者催收對像還款意願不強的情況下,組織公司人員通過網絡黑灰產渠道大量購買公民個人信息,再將這些公民個人信息販賣給公司員工用於催收,並巧立名目以“水果費”“風險費”等名義,每月從員工工資中扣除幾百到數十元不等的費用,作為購買公民個人信息的資金。通過專案組初步調查,該公司月均購買公民信息10萬餘條,累計非法獲取公民信息達200餘萬條。
2021年11月30日上午,專案指揮部調集刑偵大隊、特巡警大隊、各派出所共計500餘名警力在長沙天心區南湖路某寫字樓A座6樓、28樓,B座16樓、22樓, C座2樓當場抓獲嫌疑人177名,扣押、凍結涉案資金500餘萬元。
多名永雄公司前員工介紹,強賁被查,在行業內引起了較大震動。 “那時候我就覺得催收是個‘夕陽行業’了。”一位後來離職永雄的催收員說。
2023年6月7日,澎湃新聞探訪強賁公司曾經的辦公地天心區藍灣國際廣場,得知該公司多個辦公場所已經易主,只有在A座6樓,整層樓黑燈瞎火,大門緊鎖,往裡還能看出一些催收公司的痕跡。如牆上張貼著印有“強賁信用”字樣的“合規催收禁令通知”“偽造身份催收處罰通知”,且也張貼了八項催收禁令,包括“嚴禁冒充公檢法”“嚴禁偽造公檢法公章、律師函”“嚴禁暴力催收”“嚴禁洩露、買賣客戶信息”等內容。
頗為諷刺的是,強賁公司也最終倒在了公司自己頒布的“禁令”之下。
行業人士介紹,除強賁公司外,還有長沙恆貴達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達金服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催收公司被警方查處,但少為人知。
澎湃新聞從中國裁判文書網印證,湖南湘達金服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於2020年5月22日被警方查處,警察在長沙市天心區匯金國際銀座將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某、副總吳某華及業務組長吳某群抓獲。長沙縣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在催收過程中,當債務人表示無法償還時,該公司催收員會使用債務人信息查詢其在湖南省兒童醫院、社保、寬帶、中國銀行、公積金中心等單位註冊信息,上述信息能反映出債務人的工作單位、親屬關係、家庭住址等情況,隨後催收業務員將收集的信息整合,通過撥打債務人的親戚、朋友、同事、領導等相關關係人的電話進行滋擾,以給債務人施加心理壓力,達到使其償還逾期貸款的目的。經鑑定,該公司共計非法獲取公民信息8656條。 2021年4月,上述3名被告人均被長沙縣法院判刑。
2021年8月18日,僅成立5個月的長沙恆貴達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被警方查處。法院判決認定,該公司股東聶某、蔣某怡、王某儒成立公司後,為完成催收業務,整合各個業務小組需要購買的公民信息,以0.1元至5元不等的價格從第三方購買對應人員的電話聯繫方式、廣東疫苗、公積金等個人信息。隨後,該公司催收員通過非法購買的信息,向欠款人及其親戚、朋友、同事等相關關係人進行滋擾。經統計,該案聶某等5名被告人共非法獲取含有身份證號碼的公民個人信息28000多條,並提供給業務員用以催收。
2021年12月,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半年至一年二個月不等。澎湃新聞查詢發現,這家公司目前已經註銷。
湖南眾誠不良資產處置有限公司一個催收員棄置的日記本。
黑產鏈條滲透到政務網,開發催收軟件獲取欠款人手機通訊錄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超過50份判決書顯示,這些案件中,很多涉案催收員因催收需要非法獲取大量個人信息,同時又通過販賣個人信息牟利。
其中,湖北省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的一起案件堪稱非法獲取、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大全”,同案的19名被告人分散在全國十餘省份,相互勾連倒賣個人信息,構成一張龐大的黑產利益網。
這起由公安部和最高檢聯合督辦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大案,最初引起警方注意的便是在湖北十堰曾經從事催收的高某。因為追踪欠債人的需要,高某常從他人手上購買欠債人的信息,後來自己也當起了信息販子。
十堰警方先後在全國8省11地市共抓獲26名涉案人員,令人驚訝的是,在這些涉案人員中,有協警、銀行職員、計生工作人員等“內鬼”。這個買賣個人信息的團伙利用“內鬼”將黑產鏈接觸達到公民個人信息鏈條的源頭。
據該案判決書認定,2017年5月18日至7月5日,受聘於江蘇省鎮江市公安局某分局巡特警大隊內勤(文職)的唐愷,在其單位辦公室內盜取公安網數字證書,通過查詢全國人口信息庫和全國機動車、駕駛人資源信息庫,非法獲取公民的個人戶籍、車輛信息11300餘條售賣給其他被告人,牟利十萬餘元。
2017年8月初至8月底,身為湖南省湘陰縣楊林寨計生辦微機員的彭奧在辦公室內,使用單位分配的賬號登錄湖南省計生系統,非法查詢公民的計生信息約兩千餘條,並將信息售賣給被告人劉智。劉智又將信息倒賣給他人,賺取差價。
2017年3月至5月底,江蘇省江陰市中國建設銀行某支行員工繆海,利用某支行主管的授權,通過中國建設銀行新一代查詢系統,非法查詢公民在該行的開戶資料、綁定手機號碼、銀行卡餘額等信息達四十餘條,再以每條約250元的價格分六次賣給被告人謝茂城。
澎湃新聞梳理髮現,這個涉案20多人的個人信息買賣網絡,至少有7人從事催收或者曾在催收公司工作。
該案中,多名被告人交代,他們在從事催收行業中積累了專門出售各類公民信息的渠道,而公司內的員工都是靠買賣公民的信息來幫助客戶找到他們想找到的人,“通過微信聯繫買賣涉及人員軌跡、銀行財產、徵信信息、快遞地址、滴滴出行記錄、通訊錄等諸多個人信息。”
澎湃新聞梳理前述50餘份判決書發現,大多數案件呈現了“催收員為催債購買個人信息,同時又通過販賣信息牟利”這一特徵。而被非法獲取、販賣的個人信息幾乎無所不包,從手機號碼、通訊錄到個人及全家戶籍信息、計生信息,從車輛檔案到淘寶、京東收貨地址,從銀行卡號到公民徵信,從住宿記錄到飛機、火車乘坐記錄、滴滴乘車記錄,從出行軌跡到手機基站定位等等。
在四川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判決的一起案件中,成都鴻智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軟暴力催收,董事長、總裁、副總裁、董事長助理、技術總監、運營經理等十餘人被判罪。該案披露,鴻智公司還運用技術人員研發的催收系統,通過網貸過程中直接讀取的借款人手機通訊錄,在催收過程中對欠款人及其通訊中的無關聯繫人,採取辱罵、威脅、短信、電話轟炸等方式以迫使欠款人還款,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多個判決顯示,信息販子們還根據個人信息分類、價值大小而有不同的價格行情。比如,一個戶籍信息賣15至25元,一份車輛檔案賣12到15元,個人駕駛信息賣10到15元,一張公民圖像照片賣15到20元,這些信息經過販賣,價格翻番。而支付寶綁定的手機號一個賣30元、QQ通訊錄一個賣150元,每查詢一個銀行卡號250元,淘寶收貨地址最高可以賣到380元,車輛軌跡一個500元,手機號的基站定位則可以賣到1000元。
催收公司的AB面:“組合拳”也難阻個人信息買賣
涉案催收公司對外都自稱嚴格合規,“催收禁令”牆上掛、員工簽承諾書等,但為何有這麼多公司紛紛被查?
“那還不是‘掛羊頭賣狗肉’。”一位永雄公司前員工說,“銀行要求催收合規,催收公司的表面文章肯定要做足,反正到時候違規扣罰員工工資就是了。”
在這位前催收員看來,銀行將債務催收的業務委託給催收公司,也把催收過程中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軟暴力等法律風險也轉給了催收公司,而催收公司則通過表面規章制度將催收中必然出現的風險轉給了員工。正如澎湃新聞在此前《起底永雄催收(上)(下)》兩文中所述,催收員“不違規,回不了款”。當監管部門看穿催收公司的AB面後,被“一窩端”也就在所難免。永雄集團的發現員工違規、堅決處理員工以及關閉涉事分公司的做法,不再奏效。
6月14日晚,永雄集團湖南衛成公司婁底分公司員工聚集要“說法”。受訪者供圖
儘管這些年來,以永雄為代表的催收公司一直呼籲立法、給予催收行業市場地位和法律地位,但在湖南省刑法學研究會原副會長、湖南省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原主任賀小電律師看來,我國有關部門早在1995年,就對於催收公司進行“封殺”。
1995年11月28日,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布《關於禁止開辦“討債公司”的通知》,就“討債公司”滋生的各種危害社會治安和生產生活秩序行為,作出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任何形式的“討債公司”,從事討債業務;對已登記註冊的經營討債業務的各種公司、企業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理;嚴禁企業以更換名稱、變換方式等,繼續開展討債業務。
2000年6月15日,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公安部、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再次發布《關於取締各類討債公司嚴厲打擊非法討債活動的通知》,針對社會上名目繁多的討債公司及非法討債活動,要求加大打擊力度,明確“取締各類討債公司,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任何形式的討債公司”等。
然而,一方面是禁止成立“催收討債”,一方面卻有旺盛的市場需求。
2005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印發《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規定可以委託第三方代為催收債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也發文規定金融機構可以委託第三方合作機構進行債權催收。
在不同部門規定的衝突之下,催收公司如雨後春筍紛紛成立,廣泛與金融機構、網貸公司合作,有的迅速做大,試圖上市。當然,這些公司的企業名稱並不包含“追債”或“討債”字眼,更多是冠以“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處置公司”“信用管理公司”甚至“法律諮詢公司”等名號。而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多為“代收代繳欠款服務”“應收賬款管理外包服務”“接受銀行及合法機構委託對逾期信貸及信用卡透支客戶進行電話通知服務”等。
工商登記註冊時尚且還能打“擦邊球”,在催收過程中的“擦邊球”,卻越來越不好打。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對高利貸、套路貸、暴力、軟暴力催收、電信詐騙、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行為重拳出擊,留給催收行業的“灰色空間”越來越小。
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將“催收非法債務罪”作為專門罪名單獨入刑,11月《個人信息保護法》生效實施,此外,《數據安全法》《徵信業務管理辦法》以及個人金融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均強化對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這些法律法規政策的出台,都在收緊催收業務的數據流通販賣通道。
“躲”在金融機構背後的催收公司,路在何方?
2022年7月7日,中國銀保監會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範健康發展的通知》中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落實“催收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本機構催收能力建設,降低對外包催收的依賴度等。
賀小電認為,催收公司主體的合法性本身存疑。儘管從理論上,可以通過立法保障催收公司的合法存在,但如果按照現有的催收公司所普遍實行的催收方式、經營行為,則難以獲得立法,因為很難避免其不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
澎湃新聞調查獲悉,6月12日,在宣布停業半個多月後,永雄集團宣布復工。復工方式是員工接受培訓,背誦培訓內容並考試。 6月14日晚,永雄集團下屬的湖南衛成信用風險管理有限公司婁底分公司大量員工在公司聚集,要求進行離職補償。
“我們要上班,我們不能只拿底薪,我們要提成要有業績。”一位複工的催收員表示。 “這個班沒有上的意義了,公司沒有業務,不要遮遮掩掩了,直接談賠償吧。”另一位想離職的催收員說,她不看好公司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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