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开始实施的《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在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考评、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本文通过分析其对高校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产生的影响,对新时期高校财务管理进行探讨研究。
关键词: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实施 财务管理 影响 探析
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和高校的大规模扩招,使得高校的财务管理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2013年开始实施的《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顺应新形势要求,在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考评、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必将对高校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新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为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供了人力保障
《新制度》首先明确提出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对一级和二级财务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职权作了明确规范。其次,明确规定”高校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作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职责”,提升了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地位和战略高度。对于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调动和职称评聘也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财务管理人才队伍结构的合理性,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财务管理体制。
教育部等各级主管部门也明确要求,各高校要加强对《新制度》的宣传学习和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使财务管理人员尽快掌握《新制度》的精髓和变化内容,进一步开阔的视野,转变固有的观念和核算习惯,提高专业理论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增强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新时期高校财务管理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二、《新制度》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调整了收入和支出分类口径,增加了收支管理的内容,为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供了有效路径
预算管理的内容和方法涵盖了高校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新制度》对预算编制的依据、原则、程序和预算调整等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促使高校建立起一套严格而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以积极稳妥的收入预算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支出预算相结合,使预算编制更加合理合规,执行中便于控制和管理,维护预算的执行力和刚性;《新制度》还重点增加了决算报告编制依据、要求和申报审批程序。预算决算编制互相呼应对照,有利于发现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持高校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运作秩序。
《新制度》根据政府收支科目改革的要求,将财政补助收入规定为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明确界定“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适应公共财政改革要求,增加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结转和结余管理做了详尽说明,从制度层面合理规范了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路径。
三、《新制度》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并引入绩效考评机制,为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供了指标依据
《新制度》首次将企业财务管理理念引入高校财务管理中来,即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随着我国高校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发展,高校收费逐渐被公众接受,但社会上对高校收费标准的疑问也从没有断过,高校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发展的事业单位,同时又向学生收取了高额的学费,这些钱是不是真正用到了学生的培养上,或者说一个大学生的培养成本到底有多少,是很多人的共同疑惑,也是公共财政公开体系的重要部分。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按照企业成本核算的思路分配、归集和计算高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将收入和支出进行合理的配比,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对于专项经费和科研经费,也要求按照项目细化管理,单独核算,进行绩效考评。
《新制度》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一方面实施政府采购,从源头上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借鉴企业财务管理理念,采取了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取得费用按期进行摊销等有效举措,既能真正反映国有资产的真实价值,又能为管理者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供依据,提高国有资产回报率和保值增值率,真实还原高校的资产负债率。
《新制度》将高校基建帐纳入事业帐统筹管理,提高了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更加直观地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和管理成果。将高校基本建设投资作为高校正常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核算,进行统筹安排和可行性研究,有利于加强监管,规避基本建设投资风险。
《新制度》优化了财务报表体系,新增了适合当前新形势需要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以其提供更加直观有效的财务数据和财务分析指标。
《新制度》实施以后,高校财务核算提供的各项财务管理指标更加真实有效、全面系统,大大有助于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领导层进行科学决策,同时,也为社会各界了解监督高校发展提供了依据。
四、《新制度》建立健全了财务风险控制机制和财务监督制度,为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了满足快速发展的社会对人才的渴求,从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高校逐步开始了大规模扩招和新校区建设,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政府财力不够,投入不足,负债筹资成了高校的共同选择。目前,负债筹资这把双刃剑的问题日益凸显,据不完全统计,几乎所有高校都有贷款,我国公办高校贷款规模已突破5000亿元,个别高校甚至积债难还,资不抵债,频临破产,严重影响了高校的日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在目前高校积极“化债”的大背景下,《新制度》的实施必加快高校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进行可行性研究,及时识别面临的财务风险,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规避。《新制度》强化高校借款审批程序,要求高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的管理,不得违规举债和利用国有资产提供担保”,这对于高校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防止国有资产损失起到了有力的保障。
为保证高校经济活动的质量与效率,提高高校办学效益,高校应对已不能满足新形势需要的原有财务内部监督控制的内容、方法、体制进行改革,建立与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高校财务内部监督控制机制。《新制度》提出完善高校财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高校要完善本内部监督控制制度,要把注意力从事后监督转化到事先控制、审前防患,把单一靠上级督查改变为内部牵制、相互制约,通过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相结合,寓监督于管理之中,从而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
五、《新制度》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新制度》虽引入了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但高校不同于企业,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和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任务和性质没变,所以高校不能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财务管理的目标,要更多考虑国家利益和社会效益。在实际操作中应把握好尺度,避免因过渡追求效益而影响到教学水平的提高,对生均培养成本等指标的核算应建立在高质量的培养水平上,对科研经费要在分项目单独核算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各项目间的协调合作、资源调配,避免重复研究、重复购置,同时确保科学研究的严谨性。
《新制度》的实施应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新旧制度的衔接过程中,要做好全面的资产清查和深入细致的核算工作,信息化建设要跟上财务制度改革和财务管理新要求的步伐,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措施,要避免在执行中不加分析的“一刀切”做法,确保衔接工作平稳顺利。
总而言之,新的高校财务制度进行了实质性的创新和改革,对高校的各项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各高校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财务风险意识和监督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完善保障机制,确保高校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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