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指出村级财务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原因。提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包括:稳定会计队伍;健全财务制度;坚持民主理财,强化村务公开,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和职能,强化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原因;对策
农村财务管理是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农村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队伍不稳
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明显不相称,真正懂财务的专业人员缺乏,今年适逢村“两委”换届,部分村会计也跟着换届,有些地方选拔财会人员任人唯亲,全凭村主要领导个人好恶,致使一些素质不高、不具备会计任职资格的人被选到会计岗位上来。
(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由于管理不严,存有账外资产,集体经济的资金使用透明度不高,致使个人无偿占用集体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村干部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收支,虚开发票入账,更有甚者贪污腐化。
(三)财务公开质量不高,公开不及时
只有部分村做到按规定时间公开财务。有些村的财务公开存在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的情况,公开内容不全面或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内容不详细,群众无法了解真实情况,势必怀疑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四)农村财务监督渠道不畅
表现在群众监督乏力,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内部监督乏力,村级财会人员由村级任用,对村干部的经济违法行为不愿监督或放弃监督,发现问题听之任之;乡镇农经站人员短缺,村账站审没有落到实处,尚未形成一个系统有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稳定财会队伍,提高业务和政治素质
一是稳定财会人员队伍,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建立农村会计任用审批制度,严格农村会计的任用、调换程序,保持农村会计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加强培训和教育。通过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其良好的道德素养,增强政治观念和职业道德修养,强化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是实行会计委派制。由县农经管理部门按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会计专业人员后,然后按照就近、属地管理原则,委派到各村任村会计,由县乡共同考核和管理,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健全财务制度
建立良好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搞好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按照农业部、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的相关要求,完善各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规范村级财务工作,使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
(三)坚持民主理财,强化村级财务公开
一是成立民主理财组织,代表村民行使民主理财权利。随着两委换届,由村民推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威信较高,并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的人员担任理财小组成员。正确行使财务监管权利,否决不合理开支。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职责履行情况,年终要组织村民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对工作不认真、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可罢免其资格,并进行调整。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创新公开形式。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财务活动事项,都应向村民公开。村集体的所有财务活动,都要纳入公开。同时细化公开内容,对收支情况逐项公开,逐笔公布明细账目,严禁以项目公开代替明细公开或搞“大而化之”的假公开。明确公开时限,形成一月一公开的制度,对于重大财务活动随时逐笔公布。以公开栏为主,丰富公开形式,在住户集中、位置显眼、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做好公开工作。
三是建立并落实问询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村民的质疑和质询,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受理,并给予答复。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以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以及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村民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该纠正的纠正,该查处的一查到底,把村级财务公开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四)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和职能,强化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一是政府出台加强农村审计方面的文件,明确农村审计的机构以及审计范围、任务、审计程序及职权、奖惩等,提高农村审计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促进农村审计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农村审计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离任审计、重点村审计、定期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是建立和落实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制度,规定凡纳入委托管理的集体财务,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开发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都要进行审计。如集体土地征用、上级划拨、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使用、村内“一事一议”、村办企业上缴、集体投资收益等资金的使用,都要加大其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责令如数退赔;情节严重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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