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制局、市局法制科:
2011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局法制科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职能部门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从严治政、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责任为内容,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加大了执法力度,为全面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创造了宽松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
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完成,我们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局长张东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及公证的行政执法工作;副局长王秋玉负责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副局长石英负责律师、两劳行政执法宣传工股股长关雅贤负责汇总上报各种报表及其他工作。机构的完善,责任的明确,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性、准确性。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我们建立了法制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了《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行政处罚法》及《行政复议法》,由于局领导班子成员都能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加学习,使得全局上下形成了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制度。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新上岗的同志,我们结合“双学”,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对他们进行了岗前培训,重点学习了常用法律、法规;对于在岗的同志,我们坚持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证件年检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从事执法工作。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有关监督制度。
从自查情况看,各行政执法人员能够坚持原则,严格执法。一是严格执行办证、办案程序规则,依据事实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律师事务。
二是严格执行审批监督制度,对任何一件公证事项和案件,除承办的公证员、律师认真审查外,还要报请主任审批监督,做到该办理的要按程序认真履行,不该办理的拒不能接受。据统计,全年拒绝办理不合法证件三件。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坚持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将行政执法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五、其他事项
1、由于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截止6月上旬未发现行政执法过错。
2、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规范程序合法并及时备案、归档。
3、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4、律师所主任和周律师的两起行政诉讼案件,社会反响较好,维护了本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权威和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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