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是我们身为设计师必须要用到的,这篇文章作者贾丽芳给我们分享了她的经验,很值得看。分享给小伙伴们。
近年来,一些字体公司对于字体侵权的事件的追究越来越积极。广大设计师和企业也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方正近些年非常重视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从近几年方正提起的各项诉讼也可以看出方正的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态度。
如果设计师在做设计的过程中使用了商用的字体,而又未让客户购买字体商用权限,则会造成侵权。我一个北漂同学所在的公司,在甲方的地产海报上用了造字工房的字体(共四个字),赔了六千。深圳一个朋友公司用了方正的字体,赔了八千。
我还有两个客户,也都收到过方正的律师函,(设计不是我做的)赔偿了费用。还有的企业,使用了许多年的标志,标志中文字一直用的是方正的字体,侵权了而不自知。导致被方正索要每年数万元的费用,欲哭无泪。当然也有朋友收到过方正公司的律师函,置之不理,之后就没有下文了。
那么,字体侵权赔偿由设计公司还是企业买单,就要看当初两者的合同是怎么签的了。合同中是否有这条:乙方在设计当中不得使用有版权的图片和字体,否则由此造成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有,那就是设计公司买单了。
我认为,汉字字数众多,任何一款字体的研发,都需要字体公司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收费也无可厚非。但是,国内法律并没有就单个字体的商业使用是否侵权明确写入法律。各法院的对字体侵权的判决结果也不统一。最早,方正两次诉讼暴风雪和宝洁,都败诉了。但败诉案例对后来的类似案件的判决并没有起到影响作用。
汉仪公司状告青蛙王子公司在其注册商标中,未经许可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秀英体”,并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将前述两家法院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使用汉仪公司“秀英体”字体的注册商标“城市宝贝”4个单字中,4个单字均具有独创性,并享有美术作品著作权。
而两被告未经授权对该字体进行商业使用的行为已构成侵权,需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南京市中院做出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不得继续使用涉案的商标和销售涉案商品;两被告须赔偿汉仪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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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哪些字体可以免费商用?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可商用的免费字体!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些帮助。
首先,宋体、仿宋、黑体、楷体、隶书、幼圆这几种大众一直使用的字体,通行已久的字体是可商用的。
1.方正免费字体
方正免费字体包括四种字体:方正黑体、方正书宋、方正仿宋、方正楷体。针对“商业发布”这种使用方式免费。
2.王汉宗自由字形
由中原大学数学系王汉宗教授所研发、捐赠,採用GPL授权,免费使用。各位老师及网友,可以推广使用。
3.文鼎公众授权字体
4.思源黑体
5.文泉驿字体
6.濑户字体
7.站酷字体
8.新蒂字体
9.全字库
a.说文解字
b.正楷体
c.正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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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字体,我尽力核实过都可以免费商用。但是,并不能保证100%正确。请使用前自己再核对一下。本文仅供参考。如有发现错误的地方请及时通知我,微信号lifangj3,我将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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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界,对于字体构不构成美术作品的问题有保护派和反对派两种声音。
一、支持保护派
陶鑫良(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字体可以分四类:第一类是已经没有著作权的传统字体,例如黑体、楷体、宋体、仿宋体等。第二类是在第一类字体基础上稍加改进,但其改进没有达到独创性高度的字体。第三类是在第一类字体基础上改进很大,其改进已经达到独创性高度的字体。
第四类是前不见来者的高度独创性的字体,例如方正倩体和徐静蕾的“静蕾体”。第一、第二类不受著作权保护。第三、第四类具备独创性的字体中具备独创性的那部分单字享有著作权,对其商业性使用依法当然可以合理收费。
冯晓青(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在利用公有领域的资源如隶书、楷书等基础上开发的字体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但是在这个基础上经过一定的创作性的劳动,现在还可以利用高科技手段和计算机软件设计,最后产生特殊的字体,形成了一种可以获得专有保护的智力成果。
在汉字基础上形成特有的字体,如果说不给予著作权保护,对国家特定产业,特别涉及到文化创意产业,包括相关的高科技产业,可能会带来极大的负面作用。如果不给予保护,就没法保护创新。
二、反对派
许超(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
字体构不构成美术作品?我认为,著作权法里没有列、没有说,我觉得不保护,因为字体就是一个工业产品。英国版权法第54条保护,也就是当作工业版权。54条关于字体还规定“排版、铸字、印刷的过程”不构成版权。字体的版权和美术作品不可相提并论。
在计算机出现以前,所谓保护就是防止人家做相同的字模,不管你是拿我的字模去翻做还是把我的字拿过去仿造都不行,如果做出来就是侵权。至于人家买了你的字模去印报纸、印广告,那跟你没关系。
张玉瑞(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
字库整体具有版权,但是不好说单字具有著作权。字体有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创作字体,创作字体本身是可以有版权的。下一个层次是字体工具,从活字印刷开始到现在的计算机软件,字体工具是有版权的。但是,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安娜法》到现在300多年了,单字都没有版权,字体工具打出来的字,没有人要过钱。
这就是创作字体、字体工具和字体工具打出来的字的不同。根据国际公约,字体的权利保护到造字工具,在铅字时代,维也纳公约给字体的权利是造字工具,这是确定的。英国版权法规定,字体的权利不妨碍用造字工具正常的打印印刷结果。创作字体是有版权的,字体工具是有版权的,但是字体工具打出来的字没有版权,对此世界各国都没有第二答案。
结论:字体保护问题在国内立法上仍属空白,国际上也没有一致的做法。再加上中国汉字所独具的特点,使得这个问题在知识产权学界存有普遍争议。
就目前字库诉讼情况来看,北京、上海地区法院对于单字是否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持否定态度。南京中院和江苏高院则表示支持。在过去的两会中,就有代表就该问题提出议案,建议在著作权法修改时,将有独创性的单字和字库明确列入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客体。但是,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对有关字体问题仍未涉及。
(注:文/何笃丰蚂蚁金服集团高级法律专家)
因为在字体侵权案件的判决结果不统一,所以广大设计师和企业主还是要注意:在标志、企业名称、广告语等方面不要使用非商用有版权的字体,尤其是一些独创性较高的字体,以避免企业侵权风险。
那么,我的观点是什么呢?
我是支持字体有版权的。因为,我是设计师,知道设计套字库有多辛苦。而且,字体有版权,才会更需要我们设计师这个职业,有我们的用武之地。如果汉字版权不受保护,就没有公司会去开发字体了,汉字的创新能力会受到严重影响。
有的企业随随便便找人做个几百块的标志,甚至连标志中文字都不设计,直接使用的字库商业版权字体。一旦企业做大,被字体公司逮到了,就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动则几万元的赔偿,比标志设计费可贵多了。字体有版权,社会才更需要优秀的原创设计师,我们的价值才更能体现。
这是我在网络上搜到的方正发给某电商的侵权证据收集。
如今,连一些淘宝店都被发律师函了。这就让那些被字体公司逮到的小企业感到不公,大家都在使用,为什么单单我中了招?其实,大企业很少使用有版权的字体,因为树达招风,更容易中招。
我现在在做设计的过程中,不会使用有版权的字体。标志中文标准字、企业广告语、包装上的产品名,都是自己设计字体。而小的说明文字,或者页面内文,则使用免费商用授权的字体。对于有预算的客户,在提案过程中,会适当根据需要使用商用字体。
在印刷或者发布广告之前,让客户从字体公司购买字体。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一款字体的使用费通常是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大部分的客户都不愿意为字库字体埋单。所以需要我们设计师根据品牌或者产品的特性原创字体。
向客户说明字体版权问题,是设计师的责任。
立方甲品牌包装设计
贾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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