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老城实纪
编辑丨老城实纪
前言
书法,是我国传统的文字表现形式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据考证,古代中国人最早在龟甲、兽骨上刻写符号或文字,这就是我国最早的书法,后来,人们发现了用兽骨、龟甲和贝壳上的文字,经过长期发展,逐渐形成了我国古代最早的文字——甲骨文。
从甲骨文到隶书,再到楷书,最后发展成为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书法艺术形式。在这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它随着不同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哲学思想等方面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和变化。
书法艺术以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而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我们说书法是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因为它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之精华而存在。
中国书法艺术的历史渊源
书法是汉字特有的表现形式,它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原始社会中产生了象形符号,到商代甲骨文,再到秦汉隶书、楷书、行书和草书,书法艺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
甲骨文,是目前已知世界上最早的成熟汉字体系,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成熟文字,甲骨文是用刀刻在龟甲或兽骨上,横直成行,每个字都有一条横线或竖线作为装饰,有一定的结构规律。
金文(钟鼎文),是指商、周、春秋战国时代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内容包括颂词和记事文字。金文为书法艺术开辟了新领域,成为书法艺术发展的重要时期。
石鼓文,是战国时期秦国丞相李斯根据秦国文字特点整理而成的一种刻在石鼓上的文字,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于公元前210年为求长生不老药而焚书坑儒时将刻有文字的石鼓埋藏在咸阳宫附近的咸阳市东北约两公里处。
秦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巩固中央集权统治,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等措施。
此外还规定全国各地的方言,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到汉武帝时期大约有四百年的时间里,秦始皇统一全国后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这一时期政府对书法艺术十分重视,要求臣民必须学写秦国文字;
为了便于书写和传播文化知识、文字与文献资料等重要文件、书籍,将秦始皇颁发的统一书同文法令汇编成《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
书体与书风的演变
书法是以汉字为载体,通过点画、线条、结构来表现书写者的艺术素养、文化内涵与审美理想的一门艺术,它的形成与发展是汉字演变过程中,长期积累、沉淀和升华的结果,而这种过程又是在人们对汉字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之后,才会逐渐形成的。
书法艺术源远流长,书体也是丰富多彩的,主要有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等五种书体。篆书是最古老的字体之一,其特点是结体方整对称,笔画平直、刚健、秀丽,但也有明显的隶意。
隶书是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后出现的一种字体,因其笔画平直方正而得名,它将篆书的线条圆转流畅简化为方折挺拔;楷书是指汉代通行于全国各地的一种字体,笔画有一定的起止感和提按变化;行书则是指书写速度较快、运笔自如的一种字体。
草书又称“章草”或“真草”,它起源于汉代草书大师张芝所创的狂草,因其书写快捷且随意自然而得名。其特点是笔画连接奔放自由、风格率性潇洒。
楷书主要有《颜真卿》《柳公权》《赵孟俯》等经典书法作品,楷书始于汉代,最早出现在汉末建安时期。
楷书分为真书和行、草二体。真书如颜真卿所创“颜体”,隶书如“汉隶”;而草书则以张芝所创“张草”为最著名,楷书中最具代表性的为颜真卿所创《多宝塔碑》。
行书是指由楷书发展演变而来的一种书体,其特点是每一个字都有明显的起止感和提按变化;草书是指以草书为基本笔画书写的一种字体。
汉字书写方式的演变
汉字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逐渐由图画文字演变为以线条为表现手段的象形文字,如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等。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演变,中国书法又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艺术形式。
在书写工具上,由石器时代的石、骨、蚌,发展到青铜时代的青铜质地的竹木简牍,再发展到铁制品和纸张,随着书写工具的不断改进和提高,汉字的书写方式也在不断地变化。
书写工具上的变化使书法艺术具有了不同于其它艺术形式的特征:在表现手段上,由具体事物逐渐演变为抽象概念;在审美特征上,由自然形态逐渐演变为“师法自然”;在风格上,由原始朴素逐渐演变为优美典雅;在审美趣味上,由原始粗犷逐步演变为典雅含蓄。
汉字书写方式从一开始就是一种艺术活动,它与艺术创作紧密联系在一起,对汉字书写方式的研究有助于了解汉字发展史,更有助于从书体风格变化和书法创作实践中寻找到汉字演变的线索。
汉字发展演变到今天已经有了几千年历史,历经了从原始时期、夏商时期、西周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到汉代前期以及汉代后期和魏晋南北朝时期等几个阶段。
从文字发展演变来看,我们可以把文字发展演变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原始社会文字的产生与发展;第二阶段是青铜时代文字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阶段是铁器时代文字的产生与发展;第四阶段是印刷术时代文字的产生与发展;第五阶段是汉字书写方式由象形到表意、由图画到图画和由线条为表现手段到以笔画为表现手段的转变。
中国书法的审美标准和艺术价值
书法是一种以汉字为表现工具的艺术,是一种文化形态,作为中国传统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书法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审美价值。
中国书法是一门艺术,其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书法创作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进行各种不同形式的书写。
一般来讲,可以分为楷书、行书、草书、篆书和隶书五种基本书体,各有其特定的审美要求和表现形式,这五种书体也被称为“五体”,是中国书法最基本的表现形式。
楷书是经过长期演变发展而成,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比较成熟的楷书,楷书虽然在创作上相对比较简便,但由于汉字形体变化不大,所以历代书法家在书法创作中对楷书都非常重视。
由于楷书书写时间长,而且人们对于汉字结构的认识有了一定的积累,因此对楷书书写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行书是用毛笔书写文字时所采用的一种字体,行书是在楷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书体,与草书、篆书都属于隶书范畴。
草书是汉字书写中最难掌握和应用最多的一种书体,它有不同于一般字体和书法艺术形式,具有明显的书写性和艺术性特点,草书主要是根据书写人自己对书法艺术特点的理解进行书写,而不是根据字帖来完成创作,这与楷书、隶书有很大不同。
隶书是由篆书演变而来,又叫“秦隶”“古隶”“隶书”,是秦国统一文字后使用的一种字体。
中国书法传统与文化艺术的关系
书法艺术是一种文化的存在,文化的价值在于对人的作用和影响,即所谓“字如其人”,这一点在中国书法艺术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书法是中国人独有的一种艺术形式,它作为一种民族文化精神、民族审美情趣和民族文化心理积淀在中国人心中形成了深厚的根基,可以说它是民族文化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因而也可以说是民族精神最生动、最鲜明的体现。
在中国历史上,书法一直作为一种高雅艺术而存在,甚至成为一种“显学”。作为书法艺术,其产生和发展是与中国传统文化密不可分的,而这种传统文化又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和积淀下来的。
因此我们说,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书法艺术的一些基本观念和基本思想已融入到书法艺术中去了,成为书法艺术特有的审美标准和审美价值。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范畴,“道”是形而上者、本体、本体化了之为“道”的东西,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与“道”的概念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它既是哲学概念,也是艺术概念;既是自然概念,也是人文概念。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整体性,它表现为“天、地、人”三者的统一;二是无限性,它表现为“有无相生”。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生命性,这就决定了它有一个生命创造和生命活动的过程;二是创造性,它体现为一种发展变化过程。
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具有一种整体性、无限性,这就决定了它不能只停留在一种相对固定的形态上,而必须在发展变化中体现出其自身的无限性,这种无限性才能称之为“道”。
当代书法创作的现状
当代书法创作的现状,既有时代进步的因素,也有时代变革的因素。总体来讲,是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
今天的书法创作,最突出的特点是以一种更高、更快、更强的要求来衡量作品好坏。创作水平提高了,书写速度加快了,书写水平却难以提高。
不能简单地以写得快、写得好为标准来衡量作品好坏,而是要在继承传统基础上去创造新风格,从内容到形式都要体现时代精神,让作品显示出时代特色和个性特征。
有专家认为当代书法创作存在着两个误区:一是过于追求形式美而忽视了内容;二是过分追求笔墨形式而忽略了文化内涵。这两个误区都存在着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不重视传统文化与精神内涵。
我们都知道,书法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汉字出现以前,中国人就有了文字书写和书法欣赏的传统。汉字的书写是一种技能技巧,一种工具性书写方式;而书法则是一种文化现象,一种艺术形式。
书法艺术实际上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征;二是具有书法艺术特征。
书法艺术与其他艺术一样,有自己独特的表现形式和审美特征。汉字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于西方文字和西方绘画等其它艺术形式的特殊艺术形式与审美特征。
就汉字而言,它以象形、指事、会意等方式来表达其所蕴含的内涵和情感,给人以形象化、感性化和直观性。
汉字的象形表意特点在几千年来的发展过程中一直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汉字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成熟的体系。
结论
书法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它与中华文明的形成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是人类精神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在历史长河中一直处于独特地位,它从各个方面显示了中国文化的独特魅力和艺术价值。
当今社会,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书法艺术被作为一种世界性语言而传播,中国书法在世界上影响日益扩大,国际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深厚的美学意蕴,它是一种表现美、创造美和传播美的艺术形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
参考文献
1.陈振濂:《中国书法概论》,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2.谢稚柳:《中国书法史纲》,湖南美术出版社,1994年版。
3.王冬龄:《当代书法》(上下册),辽宁美术出版社、2009年版。
4.杜志浩:《中国书法的文化魅力与艺术价值》,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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